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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機進出口貿易高速增長
我國農業機械進出口去年呈現出出口高速增長、進出口產品結構改善、貿易順差快速增加等特點,出口增速已超過近幾年**高年份的2006年40.3%的水平,各主要產品出口普遍高速增長,勢頭很好。筆者認為,我國農機進出口貿易的高速增長與健康發展,不僅源于農機行業企業自身的優勢以及我國農業機械良好的性價比和自主品牌的國際競爭優勢,同時也與我國目前施行的農業機械進出口政策密不可分。
近年來,我國政府為改善和優化進出口產品結構,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增加出口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整頓出口秩序,實現出口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同時為減少國際貿易順差,促進產業升級,發布了一系列鼓勵先進技術和設備進口與出口的政策。
———出口退稅政策。經國務院批準,2007年6月1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后發布了《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實行。
這次調整的農業機械有10種,即用于農業、園藝或林業的手工工具、圓鋸片、修枝剪刀和家禽剪刀等8種,退稅率都由11%降到5%;農用自裝或自卸式掛車及半掛車2種,由13%降到9%。
目前農業機械出口退稅率除上述產品外,其他產品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收獲機械及場上作業機械、農產品加工機械、耕作機械、林業機械都為11%;場地割草機、食品加工機械、內燃機過濾器為13%。
———進口不予免稅政策。2007年1月22日,財政部發布公告,公布《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自2007年3月1日起,對新批準的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一律按照《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執行。
在新增加的設備和提高技術規格的設備中,包括一部分農業機械。這些設備國內已具備制造能力,技術水平已能滿足要求,或市場容量較大,國內有可能在短期內形成制造能力。因此,不能再享受免予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
新目錄規定農業機械有11種,比原不免稅目錄增加了4種,如機動割草機、手扶拖拉機、噴灌設備等;提高技術規格的有谷物聯合收割機,由170馬力提高到200馬力。其余部分與原規定一致。
———鼓勵先進技術和設備進口政策。2007年9月27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的通知》,同年9月22 日,財政部、商務部發布了《進口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對列入目錄的先進技術和設備,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國家給予政策支持。
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中,農業機械有2項:(1)噴灌設備:配套電機>45千瓦;(2)未列名液體或粉末的噴射、散布或噴霧機械器具。
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中,農業機械有1項,農業(棉花、水稻、小麥、玉米、豆類、薯類、草飼料等)收獲機械制造。
———重大技術裝備關鍵件進口實行先征稅后返還優惠政策。2006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到2010年要發展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裝備制造企業集團,增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重大技術裝備的制造能力,基本滿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領域及國防建設的需要。確定了16項對國家經濟安全和國防建設有重要影響的重大技術裝備,其中農業機械有1項:“發展新型、大馬力農業裝備,提高大馬力拖拉機、半喂入水稻聯合收割機、玉米聯合收割機、采棉機等國產化水平和技術檔次,改變目前125馬力以上拖拉機、新型農業裝備主要依賴進口的狀況”。
2007年1月14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2008年2月3日,財政部再次通知規定,新型大馬力農業裝備包括如下裝備:大馬力輪式拖拉機(技術規格:發動機額定功率大于74千瓦)、半喂入水稻聯合收割機(技術規格:配用動力不小于29千瓦,行數不小于4行,立式割臺,履帶式)、馬鈴薯聯合收獲機(技術規格:牽引或懸掛式,收獲行數不小于2行)、自走式青貯飼料收獲機(技術規格:功率不小于197 千瓦)、馬鈴薯種植機(技術規格:播種行數不小于4行)、大型小麥免耕播種機(技術規格:播種行數不小于15行)、水稻覆土直播機(技術規格:播種行數大于6行,拖拉機全懸掛,可在濕水田作業)、采棉機(技術規格:采收行數不小于4行,自走式)。同時,列出了可享受退稅政策的進口關鍵零部件目錄與退稅年限。例如大馬力輪式拖拉機進口前驅動橋總成等5種部件,暫定可享受3年退稅優惠。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還規定,自 2008年3月1日起,對新批準的內、外資投資項目(以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日期為準,以下同),進口履帶式拖拉機(技術規格:額定功率不大于88千瓦)、輪式拖拉機(技術規格:額定功率不大于132千瓦)、半喂入水稻聯合收割機(技術規格:行數不大于4行)、馬鈴薯聯合收獲機(技術規格:收獲行數不大于2行)、自走式青貯飼料收獲機(技術規格:功率不大于260千瓦)、馬鈴薯種植機(技術規格:播種行數不大于4行)、大型小麥免耕播種機(技術規格:播種行數不大于19行)、水稻覆土直播機(技術規格:播種行數范圍不大于6行)、采棉機(技術規格:采收行數不大于4行),一律停止執行進口免稅政策。
該項政策表明,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這些裝備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和國內不能生產的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一般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作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此舉既有利于我國新型大馬力農業裝備的發展,也為農業機械行業提供了極好的發展機遇及動力。
發表于 @ 2008年06月29日 15:46: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