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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特點
黎海波
俄羅斯地處東歐和北亞,土地資源十分豐富。國土面積為1707.73萬平方公里,人口約1.455億,其中農業人口518萬。農業用地占國土面積的24%左右,可耕地面積約1.3億公頃。俄擁有全世界10%的耕地,其中50%的可耕地為黑土地。據2000年俄羅斯國家統計委員會的統計數字,1999年俄擁有的土地總面積為6.999億公頃,農業用地1.976億公頃———耕地面積為1.209億公頃、草場牧場面積為7260萬公頃。俄羅斯人均耕地面積為0.84公頃(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的人均耕地面積多達0.94公頃)。農業在俄羅斯政治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2000年,農業生產占俄羅斯GDP的6.1%。
前蘇聯在20世紀50年代就基本上實現了農業機械化。蘇聯解體后俄羅斯現在農業機械化水平有所下降。
土地規模大 農機需求多樣化
俄羅斯全面推行私有化,對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進行結構性改組和改造,促使發展私人農場、合作農場和其他形式的經營實體。目前農業經營主體為集體農莊、私人農場、以及分得一定規模土地的農民。
過去俄羅斯農業經營主體是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土地規模大,主要發展大型農業機械。過去俄羅斯農機生產企業中,生產大型機械設備的企業占主導地位。現在多數農業生產實體的規模仍然很大,國家也鼓勵發展大型農場,加上規模效益的引導,所以大型農業機械依然是主要發展方向,甚至為了提高生產效率、提高效益,還有向更大型的方向發展的趨勢。如大馬力拖拉機**大達到350馬力,部分谷物聯合收割機割臺割幅擴展到9—12米。不過,由于地塊分割,經營主體的改變,目前俄羅斯對農業機械化技術、規格和檔次呈現出多樣化的需求。
俄羅斯的農機需求者可分為三大類: 集體農莊、私人農場、農業公司。
集體農莊中許多仍由國家控制,目前仍然是俄羅斯農機的主要擁有者,但這些企業并不是新農機有效的購買者和使用戶。因為他們中大多數沒資金償還能力,生產運營水平低,沒有能力有效地管理農機設備的貸款資金,不習慣于按新的市場經濟條件工作。從一定范圍上講這些集體農莊成功地控制著農機信貸資金流,是俄羅斯各種大中型農機設備的擁有者和農機設備采購的資金控制者。
私人農場主在俄羅斯農業私有化中離開了集體農莊,利用自己的土地股份和部分農機設備建立了私人農場。其中大多數以家庭為單位,受經濟水平和土地規模限制,偏向于對某些中小型農業機械的需求。如伏拉基米爾工廠正在生產20-40馬力拖拉機。
農業公司是俄羅斯農業發展的新生力量。他們擁有多樣化、高附加值農業生產能力,是**有潛力的農機采購者。
目前俄羅斯農機市場總體不旺,一方面是有些集體農莊、農民和農場主不愿意購置本國產品,而進口高檔產品價格尚難以承受,所以購買量下降;另一方面受所有制改革影響,農業生產經營規模減小,許多農民包括部分農場主購買能力降低,致使農業機械生產銷售量大幅度下滑。這種狀況導致了俄羅斯農業機械化總體水平的下降。
國家采購農機 實行租賃經營
為了盡量減少手工、畜力作業,擴大農業機械的使用規模,近年來俄羅斯農業部制定了一項支持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政策,規定政府每年公布農業機械采購目錄,同時成立了一個專門公司,國家提供優惠貸款,對列入目錄的產品,先由該公司統一購買,然后采取兩種形式銷售。一是實行分期付款賣給用戶,緩解用戶資金短缺的壓力;二是實行租賃經營,幫助無力購機的農民和農場主能夠使用農業機械進行生產。
俄羅斯國內收割機的主要銷售渠道是國家管理的農業租賃公司———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的租賃經營。自從2002年上半年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開展業務以來,已向農場提供大約4700臺機器。
俄羅斯農業部長宣布2003年撥款34億盧布用于支持農業機械租賃業的發展,政府2003年的目標是在租賃項目的幫助下降低租用農業機械的利率,在年底前降低租賃成本3%。
農機租賃政策有力地促進了農機產品的銷售,具有很強的推動動作用,不僅大大刺激了生產企業的積極性,也有效地提升了農民的租賃積極性,推進了農業機械的普及應用和農業機械化發展。2002年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采購了7662臺農機,價值76億盧布。據《俄羅斯商業觀察》預測,俄羅斯農業機械市場開始恢復,市場需求顯著增長,到2006年每年增長率會達到8%。
國家重視農機 嚴把質量關
俄羅斯國家農業部設有裝備政策司(原稱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其主要職能是制定全國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實施農機產品質量管理、促進農機運用推廣、管理分設各地的直屬農機事業單位、審定下撥經費等。在各州設有裝備政策部,負責州內農業機械化政策的制定和管理等工作。
俄羅斯政府對農機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十分重視,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和各業務部門共同組成全國標準制定修訂系統,經過多年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質量管理和檢測鑒定體系。該體系由兩個系統組成。一個是國家標準化管理系統:國家設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各州、市設有標準化技術監督中心,主要負責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定,各類產品的質量認證管理以及市場執法監督。另一個是農業部門系統:農業部裝備政策司負責全國農機化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和農機產品性能質量的試驗鑒定工作。農業部在全國設立了14個直屬的農機試驗研究所,按照不同區域和農時季節具體承擔農機產品的試驗、檢測、認證以及各種標準制定、修訂、非標試驗設備的研究開發等工作。
農業部裝備政策司于每年年初下達檢測(試驗)驗收計劃到各個農機試驗研究所。研究所依據有關要求和標準對產品進行試驗檢測后,將檢測驗收結果上報農業部,對于農機新產品還要經過部專門設立的評價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價,得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并由農業部通知企業。檢測驗收合格的產品將獲得質量合格證書和質量認可標志使用權,并可享受國家財政和其它方面的優惠政策。沒有取得合格證書的產品要進行改進并重新提出檢測驗收申請。
(信息來源:摘自《農機質量與監督》)
發表于 @ 2008年06月30日 22:42: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