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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是目的還是手段
山西品牌協會專家團 趙加積
前些時候,龍永圖與何光遠在廣州花都圍繞汽車自主品牌展開爭論,使筆者想起一位朋友提出的問題:“發展自主品牌究竟是目的還是手段?”
龍永圖說:“長期以來,我有個觀點,一個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只要他成為中國企業法人,給中國政府交稅,雇用中國工人,他就是本土企業。我們不能夠為自主品牌搞什么自主品牌。”龍永圖是從交稅、就業這個目的前提下講自主品牌,把自主品牌當做手段。何光遠反駁:“……你的觀點同保護知識產權潮流是不相符合的。知識產權代表他在知識上的控制權,這就是他的利益……”顯然,何光遠把自主品牌當做目的。
稅是硬實力,知識產權是軟實力。這里的目的與手段錯位,是硬實力與軟實力角度不同,所以引發“何龍之辯”。
自主品牌是一種帶烙印的知識產權,是有屬性的。這種知識產權是智慧性勞動的結晶,是一種軟實力。產權在未轉化為商品前沒有使用價值,轉化后就有了使用價值,因此品牌、專利等知識產權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就價值而言,品牌是目的。就使用價值而言,品牌是手段。如海爾品牌2003年的無形資產價值是530億元。名牌可以公開標價出賣變現,也可以貼牌生產和經營。從品牌是一種成果和效益看,鑄造自主品牌是發展經濟的一種目的。
品牌又是一種社會性、文化性的長期勞動成果。自主品牌是一種更高價值文化的積淀,也是人類追求文化享受的一種更高級的目的。名牌主要是通過品牌賣文化形成的,所以文化是品牌的核心價值。海爾總裁張瑞敏說:“喝可口可樂不是喝飲料而是喝美國文化,而海爾不是賣產品而是賣服務。”
品牌是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標志,一個國家的實力將通過其擁有的世界名牌數量體現。三分之二世界**有價值的名牌在美國,美國成為世界上**發達的國家。眾多世界服裝名牌出自法國,所以巴黎成為世界時裝之都。許多事實都說明,世界經濟的競爭已從物質、商品、體力勞動等硬實力向文化、品牌、版權和專利等軟實力競爭轉變。發達國家同中國競爭,已逐步從輸出資本和商品等硬實力轉移到品牌、技術專利等軟實力方面。現在,世界各國都把打造品牌、發展專利等軟實力,當做發展經濟的一種主要目標。
專家發現,在全球經濟競爭中,品牌正從間接目的逐步轉變為終端目的,因為決定企業效益的背后是客戶資源、品牌等軟實力,誰擁有客戶資源和強勢品牌,誰就有效益。從這個意義上講,自主品牌、強勢品牌本身就是客戶資源與效益,就是目的。例如,海爾從一個虧損148萬元的企業發展為中國的世界名牌;聯想收購IBM是打造客戶資源。
(選自《中國工業報》)
發表于 @ 2008年07月16日 21:58: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