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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達到稻作生產全面機械化
作者:謝欽城
一、前言
臺灣在1971年以后,工商業快速發展,促使農村勞力外移,農村勞力逐漸不足;工資大幅的上漲,使生產成本增加,為此,必須利用機械替代人力和畜力,提高農業勞動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確保品質、增加農產品之競爭力。
臺灣省作物以水稻為主,故本文的介紹以稻作機械化為主,然而也應包括農機教育、農機訓練及其變革與發展。
二、臺灣推廣稻作機械化
1970年,為臺灣推行農業機械化的關鍵年。
1)政府為振興農業與農村,制定“現階段農村建設綱領”。在一系列的行政措施中,通過實施“加速推行農業機械化方案”為其中的一個4年的計劃。
2)“現階段農村建設綱領”提出“加速推行農業機械化方案”的4年計劃,這計劃于第一年農機低利貸款基金三億四千萬元(3.4億元),另加4年農機補助款1億元。
3)“加速推行農業機械化方案”的要點如下。
總方針:以45萬公頃耕地為目標,預定于4年內達成機械化作業,并按照農業環境與農業產品分布狀況,鼓勵每一區域專業化農產品之發展,并促進區域企業化經營,以提高農業投資效益,增加農民所得。
①農機推廣目標:預定于4年內推廣各類農機12萬臺,鼓勵農民大量采用耕耘機、插秧機、聯合收獲機、動力割稻機、割草機等新型農機具。
②降低農機成本:輔導本地農機制造廠降低生產成本,減少出售價格及加強辦理保養修理服務,核準進口零件免關稅,農機用油亦按照漁業用油予以優待。
③農機資金籌劃:估計4年中,共需貸款資金**高額15億元,故資金之籌劃除在本地籌措外,并向國際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④加強農機推廣服務:增設鄉鎮農機推廣服務,鼓勵民間共同購買農機并舉辦代耕、代營業務,同時輔導民間農用航空作業發展。
⑤加強農機試驗研究與訓練:籌設農業機械化研究所,并協助各農機試驗單位培養人才與充實設備。
⑥農機與其它農業措施之配合:推廣農機時與土地重劃、農田水利、改良技術、綜合示范、共同經營等各地措施相互配合辦理,以收更大效果。
⑦配合農機推廣設置現代化農業經營實驗區。
⑧推行機構之組織:由經濟部、農復會會同省政府及有關機關組織推行委員會,并由經濟部擔任召集人。
4)1970年4月,經濟部成立農業機械化推行小組,其包含產官學而組成。
5)1984年完成成立“農機研究中心”。
(一)整地機械化
1.耕耘機的引進
從美國引進7臺圓圃式曳引機及由日本引進13臺小型耕耘機,及其附屬的雙向犁和“而”字耙,當時稱為美利耕耘機交給農業試驗改良場所試用推廣,但均失敗。原因為設計不適合本地用,且操作及保養不方便等。
2.風馳電掣的耕耘機工業
從日本引進的13臺耕耘機,經過示范表演推廣,深受農民的歡迎。臺灣貿易商就從日本的井關、久保田等十三個廠家進口這類型的耕耘機。
1960年臺灣本地共有22加工廠參加耕耘機之制造行列,其中3~4家同時制造汽油與柴油引擎。當時購買耕耘機的資金,必須向銀行貸款,一個一般公務員一年的收入,只夠購買一臺耕耘機,而購買耕耘機農戶又不易獲得廠商之售后服務。經過5~6年的推廣,耕耘機推廣逐漸增加到5000臺左右,臺灣本地生產與進口各占一半。但當地22家生產工廠,每年每家僅分得20多臺,市場基于優勝劣敗原則,**后僅剩三四家。
3.臺日合作耕耘機工業之產生
1960年,建立了3家臺日合作的生產公司,此3家公司以生產柴油引擎和耕耘機為主。生產的耕耘機以驅動式為主,較前述美利小型曳引耕耘機操作容易,且搭載較大馬力的柴油引擎,工作效率顯著提高,頗受農民歡迎。
農民購買此類型耕耘機,以代耕作業為主。由3人組成一組合購1臺耕耘機,且配備夜間照明設備,便于夜間作業,于是耕耘機越來越大型化8、10、12、14、18、23、26馬力的出現。上世紀60-70年代可說是代耕業者的黃金時段,故出現了設有駕駛座的耕耘機。
4.大型曳引機下水田
當時耕耘機屬于步行式曳引機。1971年農復會為提高臺灣小農經營效率,提出大膽的計劃,即“促進農業經營現代化實驗區計劃”,該計劃實驗區選定彰化縣花壇鄉,規劃100公頃的水田,將比鄰的田埂予以打破重劃,以適合大型農機作業。使用的農業機械有:曳引機(70馬力級強鹿牌JD-2120,搭配HAR WARD 70 E型回轉犁)。
1972年在種苗繁殖場成立“農機代耕中心”,該代耕中心于1972-1973年共代耕3000多公頃,在政府大力的輔導下,民間共成立500~600個代耕中心。代耕中心成立初,其進入田區都遭到拒絕。故政府采用優惠措施,首先免費代耕,緊接著僅收一半代耕費的辦法,引起農民興致。由于政府政策的正確,使代耕作業,已由曳引機取代耕耘機。
(二)插秧機械化
1.插秧機之引進、研究開發及推廣
1)臺灣真正開始試用插秧機于1967年。由農復會補助臺北區農改場由日本引進環流牌農研號手推式插秧機進行田間試驗及示范表演,試驗結果,雖然穗數較少,但因單位面積株數增加,穗粒較重,故產量較手插者高,且機插工作效率高出數倍。故農復會一方面補助各地農業試驗改良場所示范推廣,一方面鼓勵當地農機公司仿造手推式插秧機。
2)本地生產插秧機開發期。日本制插秧機確實好用,但價格昂貴,令農民吃不消,因此政府的政策是鼓勵本地廠商仿造。1974年臺中裕農農機公司正式出產兩行式動力插秧機,由于該公司推出本地生產插秧機及政府采取補助農民購買本地產品之措施,進口插秧機立即大幅削價競銷,于是農民采用插秧機的氣勢大起,故于1975年共有新臺灣等10家投入插秧機生產行列。該年,兩行式本地生產插秧機共推廣4000多臺,而進口插秧機幾乎停止銷售,1971年末至1981年初,為本地生產插秧機之鉆石時段,每年年產量達5000~6000臺。
購買插秧機農民,大都從事代插作業增加收入,因此大型化是****發展途徑,于是插秧機由2行式擴大為進口的4行、6行及7行以上之乘坐式插秧機。
2.育苗方法之引進研究、開發及推廣
1)稻作機械化中,以插秧機械化進展**為迅速,究其原因除插秧機本身的優越性能外,在臺灣推行發展頗具成效的水稻育苗中心的配套措施是功不可沒。
2)機械插秧所使用的秧苗,其育苗法管理技術與傳統的秧田育苗截然不同,必須以一定規格的育苗箱(58㎝×28㎝×3㎝)育成,育苗工作不僅需要較高的技術,且需投資較大。由每一農家個別育苗既麻煩又不經濟,故政府推廣插秧機的同時,即積極補助與輔導農民設置水稻育苗中心。
3)育苗中心的功能是機械化作業及秧苗集中管理,以大量育成健全秧苗來降低育苗成本。
4)水稻育苗中心對于水稻機械化發展之推動可分為三階段:電熱育苗階段(1970-1971年);蒸氣加熱育苗階段(1970-1971年);專業化育苗中心設置階段(1973年-)。
“谷殼育苗”以解決育苗中心嚴重缺土之問題,同時解決碾米廠所產生的大量谷殼,成為廢棄物造成難于處理問題。方法是:在苗床土內摻入三分之一以上之谷殼,可獲得秧苗成長良好的結果。優點是:保溫及供肥、苗根發育良好、苗盤重量適當、適于卷苗、利于搬運作業。
以水稻育苗中心為核心,建立栽培稻作機械化作業體系:
①為緩解農村勞力不足,發揮農機使用效率,并配合第二階段農地改革,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政策之推行,運用以水稻育苗中心為核心,按照水利系統、區域性、農業環境等因子,推行農場經營及農機利用推廣規劃,有計劃地推動稻作全面機械化栽培,同時藉有效之農民組織,辦理委托代耕、委托經營。
②農機調配代耕組織型態。水稻產區依水利灌溉系統規劃水稻育苗中心一處,中心依供苗區分為數班,每班供苗面積為15公頃,而每一隊之供苗面積為150公頃,各隊的組織及功能如下:隊(育苗中心供苗區)設隊長一人;一個隊分兩個組,一個組是供苗組,一個組是農機代耕組(水利小組)這兩個組要為數個班服務,提供秧苗。
③配合南秧北調之農機代耕組織,南秧北調解決臺灣北部地區早稻育苗期間氣溫較低,育苗困難成本亦高。而晚稻插秧期較為短促供苗亦較急需,故多配合南秧北調方式,以配苗中心代替育苗中心之地位,辦理農機代耕作業。
(三)水稻收獲機械化—聯合收獲機之引進及推廣
1)在1973-1975年政府為鼓勵農民采用機割,制定了“水稻聯合收獲機調配代收計劃”,可惜早期所引進機型適應性較差,不適于收獲秈稻、倒伏稻、雨后或朝露水稻之收獲及耐用性較差等缺點。故初期推廣數量并不多,進口機數在6年期間累計臺數上不足2000臺。
2)本地生產聯合收獲機曇花一現。因進口聯合收獲機價格較昂貴,頗令農民吃不消,當時政府為促使聯合收獲機降低售價,并便于售后服務,采取鼓勵本地產品上市的策略。故于1974年起,有3家公司投入生產,由于產品之性能不佳,**初3年下來3家總產銷量僅僅約90臺而已,不過由于臺灣本地產品上市,使進口日本之聯合收獲機立即削價競銷,同時期進口數量猛增近2000臺之多。
3)政府為保護當地聯合收獲機工業,不得已采用管制措施,促使新臺灣農機公司和野馬機械公司于1978年開始與日本久保田及野馬公司技術合作,故所產收獲機性能優良,加上政府補助農民購買本地產品,故于1979年時一年產銷量高達2000臺,遠超過進口時的1000多臺。1981年起日本大型機入侵,因大型機工作效率高,且操作趨向自動化及采用油壓控制而操作省力,于是本地生產之聯合收獲機于1987年左右就壽終正寢。
4)由于聯合收獲機早期性能不適應割取倒伏稻,因此由水稻育種專家培育不易倒伏的稻種成為重要課題。不易倒伏之稻種育種成功,促使水稻收獲全面機械化發展。
5)政府加速使水稻收割達到機械化之目的,從1977年實行由部隊派員協助農民收割水稻之政策,每個成員必需至訓練單位接受完整且熟練的聯合收獲機操作訓練,每年共助割面積均在5000公頃以上。又為提高助割割率,于1989年已由政府編列項目經費分年更新助割用農機,全面使用水稻聯合收獲機進行助割工作,深受農民歡迎。
(四)谷物干燥機械化
1975年政府核定“加速推廣稻殼干燥機計劃”,預定于4年內推廣大型干燥機45座,中型干燥機580臺,小型(箱式及循環式)17700臺,以圖解決稻農損失。
臺灣推行干燥機械化的早期目的,是為搶救稻谷收獲后的損失問題,后來逐漸發展成大型干燥中心成立,蛻變為省工、省力、省時外,又可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米質的機械化、自動化層面。
1、臺灣箱型干燥機于1965年由中國農機公司推出的焦炭爐小型箱式干燥機,推廣數量很少。1966年三久公司推出當地第**臺燃油式小型箱式干燥機,但當時農民收益偏低,故于稻谷干燥的推廣情況不甚理想。
2、干燥機如同其它農機,由于政府示范推廣采補助及低利貸款措施之影響,開始有20廠家參與生產稻谷干燥機。政府為著提升生產廠家,規定除產品須通過政府性能測定合格外,并要求工廠之品管必須通過1979年獲得經濟部核定“品管乙等”以上的廠,才符合政府補助款與剩余款金額低利貸款的條件。
由于相互間競爭激烈,到目前僅剩三久與三升2家本地干燥機主力廠,其產品先以小型循環式干燥機為主,原計劃推廣17700臺,結果推廣了22880臺之多,后由1.8噸逐漸增大為3.2,4.8,6.0,10.0,12.0噸型機,甚至發展到20.30.,100噸之龐然大物了,并把產品外銷世界各國,甚獲使用者的肯定。
3、薄層濕谷浮動層干燥機的出現
根據1975年底宣布“加速推廣干燥機四年計劃”,中型干燥機采用移動式,在必要時可南北調配的構思,而這4年計劃內推廣中型干燥機,距離原計劃目標甚遠,該機之原理是采薄層稻谷浮動干燥方式,先干燥到含水率18%左右,有利暫時保存,靜候天氣轉晴再日曬或經小型干燥機慢慢干燥至13%的設計方式。該機裝配于卡車上作為搶救型干燥機,然因自從推出此種干燥機后,臺灣氣候大變,南北各地在水稻收獲期甚少再出現嚴重雨災,搶救型干燥機幾乎無用武之地,故該計劃僅推廣105臺。
4、稻谷干燥中心的設置
1)設立集中型干燥中心的觀念始于1970年代,以農會或合作農場為據點,集合容量較大,數量較多干燥機型于一處,由專人操作與管理,開放給農民使用,由于當時觀念仍然保守,農會受制于只能收購干谷不能收購濕谷的政策,此項嘗試**后乃無疾而終。
2)于1976年度起政府開始辦理“輔導良質米產銷計劃”,生產小包裝良質米供應消費者需要。配合該計劃之推行,其需使用干燥機干燥稻谷,確保良質米之品質,以提升良質米的銷售價格,增加農民的收益。又于1980年政府的干燥作業政策推行,正值當地糧政各種限制松綁的時機,許多農會開始經營小包裝米及良質米。農會對設立干燥中心產生濃厚興趣,故至1988年底總共申請設立之干燥中心累計數為66處,總干燥容量為11622噸。干燥中心之干燥系統設計有低溫儲存筒,作為干濕谷暫存處所,同時干燥機之熱源供應部份已開發完成利用稻殼燃燒爐。
三、農機人才之培訓、教育及證照的發放
(一)大學農機科系轉型之簡介
臺灣省原大學設有農機科系則有宜大、臺大、興大、嘉大及屏東科技大學,隨著大環境之變遷的需要,已相繼將農業工程或農業機械科系分別更名為生物機電工程學系。
生物機電可解釋為應用機電整合工程在生物的生產和處理上。應用機電整合科技的生物對像是以經濟性生物為主。也就是一般的農林漁牧產品,因之,生物機電工程科技,也就是整合機械、電子與智能型計算機控制,配合生物特性、生物生長環境與生物處理需求應用在農林漁牧等生物產業上。包括生物生產工程、生物處理工程和生物系統監控分析的三個領域,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1)生物生產工程:田間和坡地機械、畜牧機械、植物與生物環境保護機械、稻米和特作生產系統、園藝種苗生產系統、植物組織培養生產系統、水產養殖生產系統、園藝工程、溫室設施工程、養殖工程等。
2)生物處理工程:農產品干燥與儲藏機械、園產收獲后處理機械、食品機械、農產加工工程、食品加工工程、農漁牧廢棄物資源化工程、生物材料物性與品質分析、生物材料力學、生物冷凍工程、熱環境工程、生物能源工程、生物反應器等。
3)生物系統監控分析:生物系統智能型控制、生物環境控制、機器人應用、生物影像技術、生物傳感器、生物品質量測與線上檢測、生物系統分析仿真、農業專家系統與決策支持系統等。
生物機電具有科技整合和溝通不同領域的橋梁之特色,有助于農業轉型和發展并藉此提高農業之競爭力。
(二)農機技職人才之短期培訓
技職人才的短期培訓可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由臺大培訓,第二階段由屏東農專農機中心培訓,第三階段由經濟部現代化農業訓練中心培訓,第四階段由農機學會培訓。
1.臺大培訓階段
1950年初大學有農機科系僅有臺大,臺大每年招生名額不超過10~15名,此批學生結訓后可分發至政府機關及政府的農改場從事推行農機化政策、農機研究、改良、推廣之工作。
2.農專培訓期
政府有鑒于臺灣農業生產必須機械化,于1958年秋派員赴歐美各國考察農機建制,洽承西德政府允贈農業機械一批,于1961年運臺,供政府辦理農機訓練用,當時政府對推行農業機械化至表重視,特撥專款到屏東農專設置農機訓練中心,并責由其主持,由此臺灣省**具有規模之農業機械訓練場所成立。迄今已經過45年,功不可沒:
1)培育農機人才:此期間培育各種農機專才近4萬人,其中包括農民、農校(專)教師、海外僑生、援外農技團人員、部隊機械助割隊人員、各級農業機構人員、基層農民干部等其分布范圍廣及本地各基層角落及國外農技團體。
2)提供代修代耕服務:農機訓練中心設有農機服務隊,對農民提供代耕代修服務,在農忙期派出修護車至田間作游修服務。適時解決機械故障維修之困擾,農民極感便利。
3)新型農機之推廣:農民之習性較為保守,對于各類新型農機之使用,總抱著懷疑觀望態度。經本中心試用各新型農機后,舉辦新型農機示范表演,各地農民踴躍前來參觀,對購用新型農機特性具有信心,有助促進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與推行。
4)農業改良研究:本中心的技術人員,具有豐富實際經驗及技術水準,也從事農機改良研究等工作,對國外引進的農業機械,以改良更適合于本省農業需要之農業機械。
3.經濟部現代化農業訓練中心之培訓
1971年政府為加速促進臺灣農機發展,籌辦一個農業訓練中心來加速提升農業經營管理與生產技術。1973年7月1日正式于彰化縣溪州鄉成立“經濟部農業現代化訓練”,同時也開始了臺灣大型農機操作、保養與維護之各項訓練。第一梯參加“農機訓練”的是各地鄉鎮農會及公所成立的“農機中心”技術人員,其次是訓練“農村青年代耕隊”,奠定了臺灣代耕業的基礎。該中心從1973-1985年共培訓5000多名農機操作、保養及修護人力,對于臺灣農業機械化的推行與修護及操作技術水準的提升頗具貢獻。
配合政府政策及農政事權的調整,將“經濟部農業現代化訓練中心”改名為“臺糖公司訓練中心”,隸屬臺糖公司,并將訓練中心的重心為著配合農業發展的需要,轉向農業生產自動化方面為主。
4.農業機械學會培訓
從2006年起,政府又妥托“農機學會”負責承辦此項業務,“農機學會”結合5所大學的師資與設備,借用屏東科技大學“農機中心”開班招訓,以提升現場人員之操作、保養、修護的技能。
(三)證照之發放
1.“農用曳引機的駕駛執照考驗業務”由政府妥托“臺糖公司訓練中心”負責,為了讓全省考驗業務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以招公訓,設計了電動考驗場,也為了讓全省農民方便考領駕照,分別在當時屏東農專等9所專科職校設立電動考照場,遍及全省及外島,此項業務的成果可從曳引機駕駛者的事故率不高,然于**近由于政策改變,此項工作已停辦,而有小型汽車駕駛者可操作駕駛曳引機。
2.政府推動證照政策,參加受驗者學術科及格時,由政府發給丙級、乙級、甲級修護士之證照,一般政府要求希望專科以上的畢業生于畢業時能獲得乙級修護士之證照。
3.每年政府結合各農校舉辦“農機修護類技能競賽”,比賽時之評審由各大學之教授擔任,然參加學生獲得前3名者,可參加技職類之大學保送考試。
四、臺灣農業機械化的未來發展
為因應未來貿易自由化、國際化農產品開放進口之沖擊下,除應加深稻作機械之機械化程度,應發展節省能源之耕作技術和技術,并朝向自動化方向發展,加強自動控制和信息技術的應用,注意操作者安全與舒適,以適應農村社會經濟進步后,勞動和生活品質的提升。
應利用稻作機械化的基礎,能更進一步使其它的農作業也能達到機械化地步。
五、結論
稻作為臺灣**重要且栽培面積**廣的作物,因此政府推行農業機械化首從稻作機械化開始,且經歷多項農業機械化推行措施,其中尤以1979年推動當地12項重要建設“設置農業機械化基金,促進農業全面機械化”計劃**具效果,不但建立稻作機械化一貫作業體系,亦促使稻作機械化程度極速提高。目前整地插秧及收獲機械化程度均達98%以上,稻谷機械干燥程度亦達90%左右,每公頃耕地馬力數達2.5馬力以上,稻作生產主要項目每公頃作業工時,由1961年代的600~650工時,降至目前的160~220工時,與日本稻作生產機械化工時之比較,已不相上下,有效達到了稻作生產全面機械化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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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 2008年07月19日 23:03: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