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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努力搞好2008年糧食生產
為了穩定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浙江省2008年的糧食生產按照“強化責任、穩定面積,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單產,創新機制、增強活力”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努力爭取全年播種面積2150萬畝、總產量800萬噸以上,力爭播種面積2250萬畝、總產量850萬噸。
一、加大種糧直接補貼力度
實行早稻普惠制補貼,省財政對早稻種植者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20元的直接補貼。提高種糧大戶直補標準,對全年稻麥種植面積20畝(含)以上的種植大戶、雜交稻制種基地農戶和農業部門認定為運作管理規范的糧食專業合作社社員,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20元的直接補貼。按照“確定基數、指標控制、分級落實”的原則,省里將2008年度補助資金指標下達至市、縣(市、區),由縣(市、區)通過農資綜合直補“一卡通”等形式發放給種糧農戶。
二、繼續實行稻谷**低收購價政策,適當提高訂單儲備糧收購價外補貼標準
繼續執行國家出臺的糧食**低收購價政策,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不低于75元、中晚秈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各級地方儲備輪換所需的稻谷,省內收購部分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與種糧大戶簽訂“訂單”,凡市場價低于**低收購價的,按**低收購價收購;高于**低收購價的,按市場價收購。適當提高儲備糧收購價外補貼標準,其中省委托金華、衢州兩市收購的儲備糧價外補貼提高到每50公斤9元,其他地區提高到每50公斤7元。要求收儲企業向當地財政部門提供享受價外補貼政策農民的姓名、身份證號等清冊。繼續實行“訂單糧食”預購定金政策。
三、提高水稻良種補貼標準
對種植省定水稻主導品種的農戶,省財政給予的良種補貼提高到每畝10元。各縣(市、區)水稻補貼品種采取“擇優上報、由省核定”的辦法確定,并按照“確定基數、指標控制、分級落實”的原則,將2008年度省補貼資金指標下達至市、縣(市、區),由市、縣(市、區)根據農戶購種與實際種植面積相掛鉤的辦法,將補貼資金落實到農戶。
四、繼續實施“浙江省水稻育種攻關計劃”
省財政繼續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引進、選育和推廣優質、高產、多抗、省工節本栽培的單季晚稻新品種。對推廣新品種面積大的育種單位和推廣部門,按一定標準予以獎勵。支持企業參與育種攻關。加大優質高產新品種的試種、示范和推廣力度。
五、大力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
加大水稻輕型栽培、強化栽培、單季晚稻“五改”技術、測土配方施肥等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力度,2008年力爭推廣水稻強化栽培技術200萬畝、單季晚稻“五改”技術600萬畝。實施單季晚稻“雙百工程”,力爭通過3—5年努力,使全省單季晚稻平均畝產達到500公斤以上。繼續開展萬村優質高產示范活動,凡種植水稻100畝以上的村,都要選擇1戶種糧技術較好的農戶作為水稻高產示范戶,省財政安排資金,向示范戶免費提供良種等。繼續對評選出的水稻優質高產高效示范方、油菜優質高產示范方、春糧優質高產示范方實行“以獎代補”。大力推廣新型農作制度,因地制宜發展糧經飼肥多元種植結構。加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重點抓好條紋葉枯病、褐飛虱、稻縱卷葉螟等水稻重大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防治。
六、進一步完善農機購置和作業補貼政策
繼續按照“總量控制、優化結構、分級扶持、包干使用”和“公開、公正、農民直接受益”的原則,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內的農業機械給予補貼。大力推廣應用水稻育秧、插秧機械化技術。提高糧食生產機械化作業環節補貼標準,對本省應用水稻機械化插秧作業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務的農民,繼續以“農機作業券”的形式補貼,補貼標準提高到每畝40元。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和海島縣,補貼資金由省財政承擔60%,縣(市、區)財政承擔40%;其他地區由省財政承擔40%,縣(市、區)財政承擔60%。具體辦法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七、加強耕地保護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
堅決執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加快標準農田建設步伐,組織實施千萬畝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千萬畝十億方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和種糧大戶改善生產條件。在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的同時,采取種植綠肥、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等措施,提高標準農田地力。
八、全面實行種糧大戶水稻政策性保險
將水稻作為政策性農業保險必保品種,保險對象為水稻種植面積20畝(含)以上的種植大戶;保障范圍為臺風、暴風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蟲害等災害;保險金額為每畝200元或400元,相應保費為每畝10元或20元,其中財政給予75%的保費補助。財政補助部分,省財政與欠發達地區按六四比例分擔,與其他地區按四六比例分擔。
九、創新糧食生產工作機制
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積極引導土地使用權有序流轉,大力扶持發展種糧大戶,提高規模經營水平。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土地使用權流出戶給予一定的獎勵。加快培育糧食生產(農機、植保)專業合作社,廣泛開展專業化全程服務。大力鼓勵代種、代管、代收等糧食生產過程的分工合作。發展訂單生產,支持種糧大戶開展糧食加工、銷售,鼓勵糧食企業與種糧大戶建立穩定的產銷關系,提高糧食生產組織化程度。探索建立種糧成本、收益與政策扶持聯動的長效機制,確保種糧農民獲得合理收益,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十、進一步加強對糧食生產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切實把糧食生產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按照糧食種植面積和總產量不減少的要求,層層落實糧食工作市、縣行政首長負責制,細化分級考核辦法。將責任層層分解到鄉、村,將種植任務落實到農戶、到田塊。繼續開展糧食生產先進市、縣(市、區)等評選活動。加大耕地拋荒明查暗訪力度,建立舉報和公開曝光制度,堅決制止全年性耕地拋荒,減少季節性拋荒。在晚稻插種后,開展全省耕地拋荒大檢查,凡查出耕地連片拋荒10畝以上的縣(市、區)不得申報糧食工作先進縣(市、區),并給予通報批評。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特別是要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大幅度增加糧食生產扶持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引導農民多種糧、種好糧。
發表于 @ 2008年07月26日 17:5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