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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農機因信息披露問題被要求整改
吉峰農機(300022)日前披露了關于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現場檢查的整改報告,四川監管局的《提示整改函》中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
檢查發現,吉峰農機未披露擔保信息:2010年6月,子公司四川吉康農機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吉峰農機有限公司合計為上市公司擔保7328萬元,未在2010年度中期報告中進行信息披露,不符合有關規定。對此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8日披露的《關于提供擔保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同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差錯,2009年年報中募集資金凈額數據披露出現差錯。募集資金凈額實際為3.8億元,報告第52頁錯誤表述為“308400000.00元”。
此外,吉峰農機未披露子公司吉峰金橋補貼結算的特殊性。由于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采用與生產企業結算方式,子公司吉峰金橋只能通過抵扣貨款方式體現銷售補貼,故不能形成現金流。該公司未在2010年度中期報告中進行充分揭示。
吉峰農機公司表示,隨著公司農機經營業務的全國化戰略的快速推進,對涉及部分特殊省份的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實施政策的差異性,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予以必要的說明。
該公司還表示將在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公文制作要求,完善文件制作審核流程,進一步加強公司年報和其他定期報告的編制的審核工作,強化定期報告披露的嚴肅性,提高定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質量,進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體系,避免類似錯誤的再次發生。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cin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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