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2011年福建省農機化工作要點
2011年福建省農機化工作要點
閩農機管[2011]13號
福州、廈門市農業局、各設區市農機管理局(總站):
現將《2011年福建省農機化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要抓住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的契機,著力先行先試,開拓創新,凝心聚力,努力工作,加快農機化發展方式轉變,努力推動新一年我省農業機械化工作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附:2011年福建省農機化工作要點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2011年福建省農機化工作要點
為了貫徹落實全國農機化工作會議、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省農機化工作會議的部署,現制定2011年福建省農機化工作要點。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以穩定糧食生產,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核心,著力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農業結構調整,著力促進農機、農藝、農業經營方式協調發展,著力加強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著力深化閩臺農機先行先試,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強農惠農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促進農業機械化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二、工作目標
農業機械總動力達到1250萬千瓦;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突破30%,機耕面積達到1350萬畝,水稻機插面積達到60萬畝,水稻機收面積達到330萬畝;插秧機達到4500臺;聯合收割機達到6000臺;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死亡人數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指標數內。
三、工作重點
(一)用好用足用實促進農機化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
1.積極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加大宣傳和貫徹力度,積極取得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在政策、資金等方面取得突破。上半年出臺我省貫徹實施意見。
2.認真實施農機購置補貼。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工作思路,突出重點,擴大補貼品種。進一步擴大購機補貼對象,繼續加大對設施農業的補貼力度。各地要積極取得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爭取必要的工作經費和配套資金進行累加補貼。強化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確保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落實到位。
(二)積極培育農機化發展主體,精心組織農業機械化生產
3.發展壯大農機服務組織。通過實施購機補貼政策、項目建設傾斜等形式,加大對農機服務組織的扶持,建立一批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特色鮮明、規范運作、誠信服務的省級農機專業合作組織示范點,努力提高農機服務專業化、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機作業效率和經營水平。
4.鼓勵發展農機維修業。積極創新維修點建設方式,支持企業與農機專業合作組織合作建立專業化的農機維修點,提高農機維修能力。
5.精心組織重要農時機械化生產。部署開展“春耕”、夏收夏種、秋收冬種等重要農時季節的機械化生產。做到組織領導、機具檢修、技術服務、機具調度、人員安排等各項措施早布置、早安排、早落實,及時收集并發布農機作業市場需求信息,準確把握農機化生產動態,努力提升機械化生產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6.組織開展跨區作業和農機抗災救災。推動農機跨區作業和社會化服務進一步向產前和產后延伸,服務項目由單一生產環節向綜合服務和全過程服務發展,擴大服務領域和服務范圍。密切關注異常天氣和農業災情,科學調度、積極組織農業機械開展災后恢復生產,參與興修農田水利、修復損毀農田、搶運受災物資,減少農業災害損失。
(三)加強“五新”新機具新技術推廣,加大設施農業建設支持力度
7.加大“五新”新機具新技術推廣。加強關鍵環節機械化技術的示范、推廣,在重點推廣水稻機械化育插秧技術的基礎上,加快我省特色優勢農產品機械化技術的示范推廣,加大輕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種收和植保機械的推廣,加大對臺灣地區生產的適合我省丘陵山區農藝要求的農業機械的引進和推廣。重點開展水稻全程機械化、設施農業裝備技術、廢棄物綜合處理機械化技術、茶葉修剪、采摘及初加工機械化等7項機械化技術示范推廣,主推新機具3萬臺(套),示范推廣面積700萬畝,培訓基層農機技術人員及農戶2000人次以上。
8.繼續狠抓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示范推廣。繼續加大對機插秧工作的投入,強化示范推廣、技術指導、咨詢服務等工作,確保完成60萬畝水稻機械化育插秧任務。
9.加大對設施農業的支持力度。加強對設施農業工作的領導,提高認識,確保完成2萬畝塑料鋼架大棚建設任務和10萬畝各類大棚建設示范帶動任務。認真做好設施農業建設進度的統計和報送。
10.強化閩臺農機合作交流。繼續通過展會和論壇等形式,加強閩臺兩岸農機界人士的學術交流和農機具的示范、引進和推廣。鼓勵臺灣農機企業與我省農業企業合作,落地生產、示范推廣先進適用的新產品新機具。
(四)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監理,強化農機質量監督
11.做好《農業機械監督管理條例》的宣傳和貫徹。爭取各級政府加大對農機安全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力爭將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經費、人員經費、裝備建設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
12.強化源頭管理。切實做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駕駛人員的牌證管理,努力提高“三率”。積極推進對機動植保機械、機動脫粒機、飼料粉碎機、插秧機、鍘草機、卷簾機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進行免費實地安全檢驗,采取上門服務、登記備案、集中檢驗、免費發放牌證等便民措施。做好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專項治理工作。
13.深化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繼續深入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力爭有更多的縣(市、區)被評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機手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與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大行動、陽光工程和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相結合,與“五新”入戶宣傳相結合,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相結合。
14.提高農機事故處理和應變能力。做好《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的學習和培訓。加強農機事故應急管理與農機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切實提高農機應急處置水平與能力。做好農機事故統計月報和重特大事故的快報工作,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農機事故。各設區市每季度或半年發布一次事故信息。
15.認真開展農機推廣鑒定,強化農機質量監督。加大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機化技術與裝備、產品的推廣鑒定。制定和完善省級支持推廣產品目錄,繼續開展農機產品質量跟蹤調查、農機質量宣傳咨詢、農機打假等系列活動,不斷提高農機質量監督管理水平。
(五)努力打造“五大”體系建設,切實加強系統自身建設
16.加大對“五大”體系的支持力度。多層次、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強農機化公共服務體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在縣及縣以下機構建立量化到人的目標管理制度、全面公開的服務承諾制度,探索建立農機化公共服務考核指標和評價體系,加強對服務工作的評議考核。
17.開展農機化實用人才培訓。結合農機化教育大培訓、陽光工程等,大力培養農機駕駛、操作、作業和維修能手。加強對補貼機具經銷商營銷人員、維修人員的資格管理,加大職業技能鑒定力度,加快中、高級技術人才的培訓和貯備。
18.定期對農機管理、農機推廣、鑒定和監理人員開展崗位培訓并形成制度。每2-3年農機化公共服務人員均能接受脫產輪訓,業務知識能得到及時更新,促進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法律素養和業務水平不斷提高,農機化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19.抓好農機化“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圍繞全省農機化“十二五”規劃目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好本地的農機化“十二五”發展規劃,并圍繞“十二五”目標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20.做好農機化信息宣傳。做好《中國農機化導報》、《福建農機》等報刊雜志的征訂,踴躍投稿。充分利用“福建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這一宣傳平臺,提升報道影響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合作,大力宣傳農業機械化的地位作用、法規政策、發展戰略、工作成效、先進技術和典型經驗,充分發揮媒體凝聚力量、推動工作的積極作用,營造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良好氛圍。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