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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2年農機補貼生產企業推薦經銷商的公告
四川省農業廳關于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推薦經銷商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切實做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供應,規范經銷商管理,保障購機者利益,保證我省農機購機補貼項目的順利實施,根據農業部、財政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將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推薦經銷商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的資質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營銷范圍包括農業機械產品的企業;
(二)2011年1月1日前成立,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有效群體性投訴;
(三)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不低于100萬元;
(四)有固定的經營、倉儲場所,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
(五)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從業人員,其中:有4名人員取得規范的農機維修相關專業資質證書,有1名熟悉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管理軟件操作人員;具備上網功能計算機、打印機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六)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
(七)遵紀守法,管理規范,財務制度、銷售臺賬健全,依法開具銷售發票。
二、四川省內生產企業在所在市州行政區域范圍內可自動獲得本企業2012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
三、已被取消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資格的經銷商不再具有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資格。
四、推薦方式
生產企業在我省的21個市(州)自主推薦符合資質條件的經銷商,省農業廳統一對外公布。
五、推薦程序
(一)審核經銷商的資質條件。生產企業根據我廳提出的經銷商資質條件認真審核經銷商。
(二)自主推薦經銷商。生產企業自主推薦符合資質條件的經銷商,認真填寫《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表》(見附表),于2012年3月20日前通過快遞將《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表》寄達四川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四川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地址:成都市金牛區金科南路1號A棟4樓;郵編:610036;聯系電話:028-87516509;聯系人:任丹華。
(三)復審經銷商資料。生產企業通知推薦符合資質條件的經銷商將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2011年資產負債表,經營及倉儲場所產權或租賃證明材料、聘用人員農機維修相關專業資質證書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經銷企業加蓋公章)送達四川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進行復審,復審時間:3月19日—3月20日。原件審核后立即退還。
(四)復審符合資質條件的經銷商在四川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中注冊用戶名,真實錄入相關信息。
(五)生產企業根據《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表》在四川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中授權經銷區域和產品。
(六)四川省農業廳公布生產企業自主推薦的經銷商。
六、相關要求
(一)經銷商的補貼產品銷售范圍為所在市(州)行政區域,即經銷商在注冊地所在市(州)范圍內銷售授權經銷的補貼產品。
(二)生產企業應認真審核擬推薦經銷商資質條件,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經銷商應如實提供相關資料。經銷商未提供真實信息或者違法違規獲得四川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生產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三)農業部出臺新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有關規定后,將按其規定和要求執行。
四川省農業廳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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