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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
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和直銷企業名單公告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規定,由企業自主推薦,經審核并公示,確定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和直銷企業名單,現予公告。
附件下載:1.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 2.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直銷企業名單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以下為公示稿內容,供參考!
關于浙江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的公示
根據我省《關于做好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農機生產企業自主推薦,經我局匯總初審,確定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260家、直銷企業50家,現予以公示。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真實姓名。
二、公示時間:2013年3月18日到2013年3月22日。
三、各地農機管理部門需在公示期間對屬地內經銷商(不含直銷企業)進行資質復核,如發現不符合資質條件的經銷商需及時與省局聯系,并以書面材料上報。
四、已公示的補貼產品經銷商、直銷企業,請在2013年3月25日前注冊成為系統經銷商,注冊地址http://202.75.221.11/zjnj2013/Default.aspx,直銷企業注冊名稱統一為“××企業(經銷商)”,公示未通過的企業或經銷商將同步在系統內注銷。
聯系電話:0571-86757981、86757983。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
附件1: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公示稿) 2:2013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直銷企業名單(公示稿)
以下為補貼經銷商備案工作通知,存檔供參考:
關于做好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財政部《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3〕8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規定,為做好我省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工作,確保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銷商資質條件
我省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推薦,所推薦的經銷商必須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三)具有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倉儲場地面積200平方米以上;
(四)從事農業機械經營業務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會信譽,2年內無有效群體性投訴;
(五)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從業人員,企業管理者、業務人員、售后服務人員及取得專業資質人員比例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且至少有1名熟悉計算機管理軟件操作人員,至少有1名營銷人員取得《農機營銷員職業資格證書》;
(六)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要求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經營所需設施設備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
(七)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誠實守信、管理規范,服務質量達到WB/T 1014-2000《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定》相關要求。
二、相關要求
(一)各農機生產企業結合在我省的實際銷售情況,依據上述資質條件自主推薦經銷商,于3月15日前將《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匯總表》(附件1)、《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附件2)以及經銷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均為復印件,須加蓋經銷商公章)等相關材料一式一份報送省農機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并將《匯總表》電子版報送郵箱(zjnjbt@163.com),電子版內容須與紙質材料一致。
(二)各農機生產企業原則上須通過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其中簡易冷藏保鮮庫、設施農業設備、糧食烘干機以及全自動喂料系統等產品允許生產企業直銷,并按上述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三)對各農機生產企業推薦的經銷商,經省農機局初審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各地農機管理部門根據資質條件對轄區內經銷商進行資質復核,無異議后,由省農機局統一向社會公布經銷商名單。各農機生產企業再向所推薦并公布的經銷商頒發“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附件3),要求各經銷商懸掛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
(四)堅持“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各農機生產企業對所推薦的經銷商資質真實性負全責,一旦經銷商資質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告知省農機局。要加強對經銷商的監管和培訓,跟蹤調查經銷商誠信、守法經營情況,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處理并報告縣級以上農機管理部門。農機生產企業負有責任的,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其相應產品的補貼資格。
聯系人及電話:馬梁、應博凡,0571-86757982、86757983。
附件下載:1.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匯總表 2.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 3.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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