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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自治區2013年農機補貼經銷商備案通知
關于開展廣西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工作的通知
桂農機管〔2013〕6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相關生產企業、經銷商: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3〕8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要求,為及時做好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供貨和服務工作,加快我區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步伐,現將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包括從事直銷業務的廣西農機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經銷商)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經銷商必須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守法經營,誠信服務,具備以下資質條件:(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二)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三)具有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倉儲場地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四)從事農業機械經營業務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會信譽,2年內無有效群體性投訴;(五)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從業人員,企業管理者、業務人員、售后服務人員及取得專業資質人員比例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且至少有1名熟悉計算機管理軟件操作人員;(六)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要求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經營所需設施設備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七)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誠實守信、管理規范,服務質量達到WB/T 1014-2000《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定》相關要求。
二、2013年9月前每月開展一次經銷商推薦工作。農機生產企業于每月20日至25日下午5點前填寫《廣西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表》(見附件1)、《經銷商資格備案表》(見附件2),登陸廣西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系統登記相關資料(必須與推薦表中的資料保持一致),并于當月底前到自治區農機局監督管理處503室現場確認和遞交經銷商推薦表、經銷商資格備案表、經銷商委托書和資質條件證明材料。
從事直銷業務的廣西農機生產企業必須把本企業推薦為經銷商,并按本通知要求規定填報相關資料和現場確認。
三、2012年經自治區農機局公布的經銷商在2013年度內繼續有效(被列入黑名單的除外),但其2013年新代理的生產企業需辦理推薦、備案手續。
四、自治區農機局匯總公布經銷商后,生產企業要及時頒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式樣見附件3)給經銷商。
廣西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系統網址:116.252.38.114:8081/
聯系人:范雨杭
聯系電話:0771-5625094
地址:廣西南寧市民主路17號 廣西農機局監督管理處503室
郵編:530023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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