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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操作流程須知
一、大額補貼
年度內申請中央補貼資金5000元以上以及申請水稻插秧機、糧食烘干機簡稱大額補貼。因為直銷企業的特殊性,所以規定直銷產品包括冷藏保鮮庫、設施農業設備、糧食烘干機、自動喂料系統,都需要按照大額補貼來進行操作。
1、購機者申請。購機者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或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直接向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簽訂農機購置補貼申請確認表(附件1)。購置本省累加補貼的水稻插秧機和糧食烘干機,還需簽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合同(附件2)。縣農機管理部門在系統中輸入購機者信息。
2、購機。補貼對象憑申請確認書可以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買,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經銷商開具全額購機發票,提供銷售確認表(附件3)。銷售確認表不能從信息系統自動生成,需要經銷商自行打印,一式兩份,購機者一份,經銷商留存一份。購機者申請補貼的時候需將該表交于農機管理部門留存。
經銷商輸入購機信息時需上傳發票、機具銘牌照片,以及人機合影。
3、結算。申請大額補貼結算的步驟與去年基本一致。購機者直接向所在地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中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出示購機發票、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或營業執照,并提供銷售確認表原件和購機發票、身份證、戶口本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明資料以及“一卡通”卡號或銀行賬號,由縣級農機主管部門負責核實,經核實并公示(附件4)一周無異議后,在銷售確認表簽署核實意見。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定期將補貼資金結算審核意見報同級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通過“一卡通”或銀行賬號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補貼對象。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在已撥付購機戶存檔發票上加蓋“中央資金已撥付”印戳。
資金撥付完成后,由縣級農業、財政兩局聯合函告省局上報這個結算情況,省局相應的在信息系統里進行確認結算。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以公告的形式將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和縣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報告在縣級人民政府網站或農業(農機)部門網站(頁)上公布,并確保5年內能夠隨時查閱(附件5)。大額補貼檔案由縣級農機部門留存保管。
二、小額補貼
年度內申請中央補貼資金5000元(含)以下簡稱小額補貼。
1、購機。小額補貼的購機者憑身份證、戶口本或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直接到經銷商處付全款購機,并簽訂銷售確認表(附件3)和開具購機發票。
2、經銷商與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經銷商每天匯總銷售情況(包括所有大額補貼機具),形成購機清冊(附件6),當天營業結束前報縣級農機管理部門,縣級管理部門需在次日輸入購機者信息并反饋經銷商,督促其完成機具信息的錄入。對于跨縣購買的購機戶信息,經銷商要上報其所在縣農機管理部門。信息傳遞方式由各地自行統一安排,建議使用購機補貼信息系統中的郵件功能。
經銷商輸入機具信息,上傳發票和機具銘牌照片。
3、結算。申請小額補貼由購機者向所在地鄉鎮提出結算申請,提供購機發票、身份證、戶口本或營業執照原件,并提供銷售確認表原件和購機發票、身份證、戶口本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明資料以及“一卡通”卡號或銀行賬號。鄉鎮政府負責核實并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在銷售確認表上簽署核實意見,將結算申請資料匯總后報縣級農機管理部門。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根據鄉鎮上報的結算申請材料,對小額補貼的機具按補貼額大小確定比例進行抽查核實,報送審核意見到同級財政部門,之后的流程與大額補貼一致。
附件:大小額補貼申請操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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