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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8億貸款定向扶持合作社
記者近日從江蘇財政等部門獲悉,江蘇省財政將出資4000萬元,并與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平安銀行南京分行合作,簽訂了基金合作協議,發揮資金的杠桿之力,為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撬動了8億元的貸款資金。
一般而言,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行向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貸款的年利率在10%以上,而此協議中要求,銀行為合作社提供貸款的年利率控制在7%~9%之間,且貸款規模**高可達200萬元。參與擔保基金的合作社需繳納授信發放金額0.5%~1%(半年期為0.5%,一年期為1%)的風險準備金,貸款發放前需繳存授信發放金額10%~15%的保證金,而合作社聯保時,保證金比重為20%~30%;合作社參加基金后,借款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
為切實緩解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成本高”等問題,今年,江蘇省財政廳、省農委與相關金融機構洽談,明確表示要注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基金,運用財政資金撬動金融資本,通過市場化的手段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此前,江蘇更多的是以獎金或補助的形式將財政資金直接發放到合作社,而現在采取資金改基金的形式,可以幫助合作社獲取更多的發展資金。
本次協議提供貸款的服務對象主要針對江蘇省級“五好”農民專業合作社、“蘇合”銷售合作聯社、列入政府優先扶持名錄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或承擔財政項目資金扶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社要經工商部門登記,且三證齊全;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實際經營2年(含)以上,經營穩定;有一定的規模和資產,如養殖規模、承包合同、家庭財產等;符合銀行信用評分評級并達到準入條件。
協議規定金融機構指派特定部門負責辦理貸款事宜,同時借助江蘇省財政廳的資金優勢,省農委輻射全省合作社服務優勢,金融機構服務小微型企業積累的經驗,三方各取所長,提供服務。
“扶持合作組織就等于是扶持農業和農民。”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改革創新,江蘇省財政廳給予積極支持,副廳長黃曉平表示,已將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改革創新列為今年推進財政支農工作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他認為,解決合作社融資難問題的根本途徑,就是市場化、商業化的金融運作,讓運行良好、有貸款需求的合作社共同參與、共擔風險、共同受益,為銀行與合作社提供一個公平、公開和相互選擇的平臺。
“近幾年,江蘇省合作社數量增長迅速,截至2012年底,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達5.8萬家,入社農戶913萬戶,占江蘇全省農戶數的61.4%,成為新型經營主體的重要力量。正是由于合作社的迅猛發展,質量不一,使金融機構對合作社貸款變得小心謹慎,設置的門檻高、質押規定嚴格、成本高,導致合作社貸款難、貸款額度低。”江蘇省農委合作社指導處負責同志說。此次江蘇省財政直接提供擔保資金,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提供了一個大“資金池”。
這次合作社融資改革創新是一次嘗試,經過綜合權衡,兼顧地域分布,選取南京市江寧區等20個縣(市、區)作為試點,試點開展順利,將會在更大范圍內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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