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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站負責人收4萬好處費 被指控犯受賄罪昨受審
“我認罪,我錯了!”昨日下午,柳州市柳北區法院公開審理該市農業機械管理站原負責人朱永新受賄一案。朱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15萬元,犯受賄罪。對此,他當庭表示認罪。
朱永新原本是柳州市農業機械管理站黨支部書記,主持黨務工作的同時,負責農機推廣和購機補貼工作。經查,2008年至2009年間,朱利用職務便利,大力向農戶推銷柳州市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產品,兩次共收受該公司經理羅某給予的好處費1萬元。此外,在2008年至2009年間,羅某多次找到朱永新,表示想以虛報購機事實的方式套取購機補貼。朱遂在辦理購機補貼手續過程中提供便利,幫羅某成功套取9臺收割機的補貼款。事后,羅某給朱永新送去好處費3.15萬元。
昨日下午,朱永新被法警帶上柳北區法院第一法庭時,一臉愁容。庭審中,對于公訴機關指控自己犯受賄罪,朱永新表示認罪,并為自己臨近退休時犯下這樣的錯誤懺悔。
朱永新還說,2011年4月,他在檢察機關第一次詢問時,便主動交代了自己收受他人錢財的事實并積極退還贓款,希望法官給予輕判。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30530/newgx51a685ea-76964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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