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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關于加強對農機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
贛農機綜〔2013〕54號
江西省關于加強對農機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各有關經銷企業:
根據省農業廳民生資金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自查自糾階段工作的方案》、省農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贛農機綜字[2012]31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農機補貼產品經營行為,加強對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監督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內容
(一)加強對經銷企業2011-2012年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當前全省正處于以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推動民生資金監督檢查自查自糾的重要階段,也正處于自查自糾的倒計時階段。補貼產品經銷企業是購機補貼政策實施的重要參與者,全省開展購機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經銷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責無旁貸。全省購機補貼資金自查自糾時間統一截至到6月20日。各經銷企業一定要抓緊圍繞是否嚴格按照規定配置進行銷售,是否存在降低配置或拆解銷售成套機具設備,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行為和侵害農民利益的違規行為,是否存在惡性漲價行為等方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確保不走過場,對在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糾書面報告,交當地縣級農機部門。各級農機部門要督促經銷企業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自查自糾工作。
(二)加強對經銷企業2013年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內容:
1、經銷企業機具銷售價格情況。檢查經銷企業是否存在對同一種產品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銷售給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高于銷售給不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的行為,是否存在亂漲價行為。
2、經銷企業是否存在向農民違規收費的行為。
3、農機具買賣合同落實情況。為貫徹落實省農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西省農機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精神,檢查經銷企業是否與農民簽訂農機具買賣合同,是否履行《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4、補貼產品質量情況。檢查補貼產品是否具備產品合格證、三包服務憑證,是否存在貼牌和假冒偽劣現象。
5、補貼產品質量投訴工作情況,農機部門是否明確承擔農機質量投訴監督職責的科室或單位以及工作開展情況。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要把對經銷企業的監督檢查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來抓。各級農機部門要把文件精神及時傳達貫徹到各經銷企業。
二是請各縣級農機部門6月15日前收集經銷企業自查自糾材料,形成本縣自查自糾總報告,報各設區市。各設區市在6月17日前分別報省農機局產業發展科、監管與裝備科。
三是做好投訴處理工作。請各地根據省農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屬地管理、就近處理、首問負責、無償服務”的原則,認真受理投訴,及時在全國農機投訴管理系統(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中錄入。為加強交流與溝通,提高辦事效益,省局已建立農機監理QQ群(群號:312802868),請各地負責農機監理和農機質量投訴工作的同志主動加入。
監督檢查工作聯系人:李小軍電話:0791-86234564
質量投訴工作聯系人:李冬水電話:0791-86214241
李小軍電子信箱:libob1975@sina.com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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