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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恢復松溪縣鴻順農機公司等三家經銷商補貼產品經銷資格的通知
關于恢復松溪縣鴻順農機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經銷商補貼產品經銷資格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4]49號
各市、縣(區)農機管理局(站),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局《關于暫停部分涉嫌違法違規違紀經銷商、生產企業和農機專業合作社的通知》(閩農機管[2014]27號)有關要求,松溪縣鴻順農機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尤溪縣新輝農機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政和縣川田農機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及時開展自查并報送了違規銷售浙江科球工貿有限公司問題補貼產品自查報告,福安市、松溪縣、政和縣、建寧縣、尤溪縣等地農機部門對上述公司提供的核實材料進行了抽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報送我局,經研究,我局同意恢復松溪縣鴻順農機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尤溪縣新輝農機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政和縣川田農機有限公司等三家經銷商補貼產品經銷資格。各農機補貼機具經銷商應舉一反三,規范經營行為,對生產企業的產品應嚴格把關,依法依規銷售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切實保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6月26日
福建省關于取消松溪縣浙中農機等2家農機補貼經銷商資格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3]83號
各市、縣(區)農機管理局(站),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
經查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企業松溪縣浙中農機銷售責任有限公司、清流縣鑫田農機有限公司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中存在違規行為,擾亂補貼工作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
為嚴肅農機購置補貼紀律,保障補貼資金安全,維護農民群眾利益,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年度《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和要求,決定取消松溪縣浙中農機銷售責任有限公司、清流縣鑫田農機有限公司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將其法定代表人應烈青、魏建森列入黑名單。取消資格的農機經銷企業不得再銷售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列入黑名單的法定代表人不得通過翻牌注冊或異地注冊等方式再次進入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領域。
同時,對委托上述2家經銷企業銷售的農機生產企業提出嚴重警告,要切實加強對自主推薦的經銷企業的監督管理,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各農機生產、經銷企業,要引以為戒,嚴守法規,嚴格自律,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規定,從事補貼產品的經銷活動。
各地農機管理部門在農機購置補貼督查中,要對上述2家經銷企業已銷售的補貼產品進行重點督查。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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