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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13年第五批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通知
江蘇省下達2013年第五批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蘇財農〔2013〕220號
各市、縣財政局、農機主管部門:
根據各地農業生產需要和農民購買農業機械需求,經研究,現將2013年第五批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下達給你們,請列入“2130122農業生產資料與技術補貼”預算支出科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使用好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資金安排下達后,各地要根據當地農機化發展重點,合理規劃、統籌使用好本年度下達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
二、加強補貼資金管理。各地要加強中央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與管理。鄉鎮農機、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及時受理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做好補貼機具核實、購機信息公示,出具補貼資金結算意見。縣級農機部門要做好結算資料的合規性審核,每天公布補貼資金使用進度,保證補貼政策公開透明。縣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時間及時兌付購機補貼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三、對資金尚有缺口的縣市區資金撥付。根據《2013年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辦法》(蘇財農〔2013〕44號、蘇農機行〔2013〕8號)文件要求,補貼資金尚有缺口的,由縣市區農機、財政部門聯合向省財政廳、省農機局提出正式申請,在審核無誤后由縣級財政先行墊付,省予以追加安排,待下年度統一撥付。各地不得以省以上財政資金不足為由,拖欠購機者補貼資金款。
我省補貼機具實施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1月30日。為及時掌握各地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請各市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將所轄區域內的全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報省農機局和省財政廳。
附件:江蘇2013年第五批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安排表(單位:萬元)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11月21日
關于下達2013年第四批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農機主管部門:
根據各地農業生產需要和農民購買農業機械需求,經研究,現將2013年第四批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下達給你們,請列入“2130122農業生產資料與技術補貼”預算支出科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制定補貼資金使用方案。資金安排下達后,各地要根據當地農機化發展重點,合理規劃、統籌使用好本年度下達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
二、加強補貼資金管理。各地要加強中央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與管理。鄉鎮農機、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及時受理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做好補貼機具核實、購機信息公示,出具補貼資金結算意見。縣級農機部門要做好結算資料的合規性審核,每天公布補貼資金使用進度,保證補貼政策公開透明。縣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時間及時兌付購機補貼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三、對資金尚有缺口的縣市區資金撥付。根據《2013年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辦法》(蘇財農〔2013〕44號、蘇農機行〔2013〕8號)文件要求,補貼資金尚有缺口的,由縣市區農機、財政部門聯合向省財政廳、省農機局提出正式申請,在審核無誤后由縣級財政先行墊付,省予以追加安排,待下年度統一撥付。各地不得以省以上財政資金不足為由,拖欠購機者補貼資金款。
我省補貼機具實施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1月30日。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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