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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國部分非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調整通知
農機化司關于調整《2014年全國部分非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
農機產〔2014〕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近期,根據各地反映,在動態跟蹤相關檔次平均銷售價的基礎上,我司決定對《2014年全國部分非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的**高補貼額進行調整,共涉及“2m3及以上立式混合機”、“0.5t/h以下顆粒飼料壓制機”、“0.5-1t/h顆粒飼料壓制機”、“1t/h及以上顆粒飼料壓制機”、“容積5m3以下果蔬烘干機(整體脫水)”、“容積5-15m3果蔬烘干機(整體脫水)”等6個檔次,具體調整情況詳見附件。調整后的《2014年全國部分非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執行。
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依據調整后的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結合本省實際,及時在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中調整相關補貼產品的補貼額。今后,管理軟件系統中涉及具體補貼產品補貼額調整的,由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不需報我司備案(由農業部統一歸檔的補貼產品調整情況需報我司)。
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年度實施指導意見規定,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確定本省域內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補貼額。要定期分析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的補貼機具價格信息,結合補貼產品市場銷售調查摸底,動態跟蹤市場供需及價格變化情況,發現同一檔次內大多數產品價格總體下降幅度較大的,要適時調整此檔機具補貼額,并按調整后的補貼額結算。要通過各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向社會公布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補貼額調整情況。同時,要將由農業部統一分檔并確定**高補貼額的機具品目調整情況,及時報我司。
附件:《2014年全國部分非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調整情況匯總表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14年10月10日
關于印發《2014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
農辦機[20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我部組織修訂完善了全國通用類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分類分檔辦法,形成了《2014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見附件1),現予公布。
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農機化發展實際,按機具品目或分檔名稱對《2014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進行取舍,原則上不得擅自對機具補貼檔次做進一步細分;可根據本地農機產品市場售價情況,在不高于**高補貼額的基礎上,適時調整相應檔次的農機補貼額。
為進一步規范農機補貼額確定工作,防止相鄰省份之間農機補貼額差距過大,我部選擇涉及省份較多的68個品目非通用類機具(具體品目詳見附件2),統一組織開展分類分檔及補貼額測算工作,擬于近期公布具體分檔和補貼額確定情況。
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按照“分檔科學合理直觀、定額就低不就高”的原則,抓緊開展其他非通用類和自選其他類機具的分類分檔及補貼額測算等工作,嚴禁以農機企業的報價作為平均銷售價格測算補貼額。要盡快形成省(區、市、兵團、農墾)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格式見附件3)并及時公布。
要依據年度補貼額一覽表認真做好農機產品歸類歸檔工作,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中的通用類和68個非通用類農機產品歸檔工作由我部統一組織,并通過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信息系統公布;其他農機產品由各省負責歸入相應檔次,確保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盡早啟動。
附件:1.2014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
2.68個統一分類分檔的非通用類機具品目表
3.××省(區、市、兵團、農墾)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2014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文件 壓縮包下載
農業部辦公廳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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