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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啟用2014年農機補貼管理系統的通知
天津市農機辦關于啟用2014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的通知
津農機管〔2014〕44號
各區縣農機中心、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在我辦政務網天津農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補貼系統”)已經安裝調試完畢,為了使用好補貼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補貼系統登錄地址
http://218.241.216.135:82
推薦使用IE6.0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補貼系統。
二、各級用戶相關工作要求
(一)區縣農機中心要加強對補貼系統的使用管理。各區縣農機中心按照AB角色(每個崗位設置兩名操作員)確定補貼系統操作員名單(見附件1),上報我辦。我辦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下發各區縣(農機中心和財政局)操作員、瀏覽員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未上報2014年區縣補貼實施方案紙質和電子版,工作責任書的區縣暫不予以下發)。
各區縣農機中心在收到用戶名后,要立即修改初始密碼,按照有關保密制度要求,進行必要的登記備案;同時告知本區縣財政局其用戶名和初始密碼,請區縣財政局修改密碼并注意保存。
(二)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立即開展注冊登記工作。注冊要求如下:
1.經銷商應為在天津市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農機產品經銷商。
2.經銷商要準確完整填寫注冊信息,注冊頁面標記“*”的內容為必填項目,要以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上所登記的內容為準,其中企業名稱(全稱)、工商登記證號、稅務登記證號、機構代碼證號信息不可修改,注冊后不可重復注冊。由于注冊信息填寫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經銷商自行承擔。注冊成功后,系統會提示“您已注冊成功,請妥善保管您的賬號和密碼。等待生產企業選擇經銷商和分配銷售區域后,方可再次登陸。”的信息。
3.經銷商要于4月23日前完成網上登記注冊工作,過期未進行注冊的經銷商,視為放棄在我市銷售農機購置補貼產品。
(三)農機生產企業在補貼系統內自主開展經銷商確定工作。在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范圍內的生產企業,要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要求,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并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對經銷商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確定工作要求如下:
1.生產企業與我辦簽訂“2014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2),填寫生產企業用戶名聯系表(附件3),于2014年4月25日前(以郵戳為準)郵寄至我辦。
2.我辦在收到生產企業相關材料后,將通過電子郵件回復的形式,告知企業在補貼系統中的用戶名。同時,我辦負責匯總各生產企業選取經銷商基本情況,統一向社會公布。
3.生產企業收到用戶名登陸補貼系統后,一是要立即進行“資料修改”,進入“生產企業信息編輯”頁面填報完善本企業的相關信息,并保存;二是要自主確定經銷商,分配銷售機具及范圍;三是要將補貼系統內本生產企業的產品和銘牌照片(jpg格式,單張照片大小控制在1M以下,其中產品照片按照前方向、后方向和側方向分別拍照),按照型號分別建立文件夾保存,文件夾命名格式如下:生產企業全稱+產品品目名稱+產品型號。生產企業要在收到用戶名后3個工作日內,將上述電子版照片發送電子郵件至NJJJDGLCH@163.COM。
4.生產企業要向經銷商頒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附件4),督促經銷商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5.生產企業上述工作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25日,逾期未完成的,我辦將在補貼系統中關閉企業及其所選擇相關經銷商賬戶,暫停補貼經銷資格。
三、其他說明事項
各級用戶都要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名或密碼遺忘的,原則上我辦將不再予以恢復,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用戶自行承擔。因密碼輸入錯誤五次以上而導致用戶被補貼系統鎖死的,由所在單位向我辦出具證明信,經我辦核實后,方可重置初始密碼。
詳細操作說明見可進入系統后點擊補貼系統頁面右上方【系統幫助】下載。
對補貼系統中生產企業名稱、產品信息等有疑問的,反饋人須發送申請傳真至我辦(要求:反饋申請須加蓋單位公章,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對于企業或經銷商以送達材料、咨詢洽談等緣由的來人訪談,我辦恕不接待。
四、具體工作聯系方式和聯系人
天津市農機辦 聯系人:王全興 電話:022-87895311
傳真:022-87895310 郵箱:njjjdglch@163.com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科研東路8號B座1門3樓
附件下載:1.2014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操作員名單 2.2014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 3.生產企業用戶名聯系表 4.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
天津市農機辦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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