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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發放農機貸款仍面臨兩大風險
近日,湖南省銀監局就銀行業支持農業機械化問題,對株洲、湘潭、衡陽、邵陽、益陽、岳陽、永州七地開展調研。調查結果發現,銀行發放農機貸款仍面臨兩大風險。
第一重風險是處置變現難。據調查,當前農機具二級流轉市場發展滯后,一旦發生風險,銀行無法有效地進行處置、變現。從株洲、益陽等地反映的情況看,由于農機貸款風險相對較大,一些保險機構不愿介入。
第二重風險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貸后管理風險。據湖南銀監局介紹,目前,農機貸款的主要方式有兩種,一是直接向農機戶放貸,一是以合作社為承貸主體,再由合作社將資金分給社員使用,后一種更為常見。在永州,農機戶的原材料采購、生產技術指導、產品銷售等主要依托專業合作社完成,但大部分合作社的內控管理、財務狀況均不夠規范,導致銀行難以全面掌握合作社的整體經營情況,貸前調查和貸后管理信息來源渠道單一,進而影響放貸效率。
針對銀行發放農機貸款的兩重風險,湖南銀監局提出建議認為,農機信貸風險化解和補償機制亟需健全。
一方面,針對處置變現風險,應加強農機具信息數據平臺和二級流轉市場建設,促進農機具抵押、處置和變現。
另一方面,針對“貸后管理風險”,銀行業要從自身入手,加強對農機貸款的管理和服務創新。
具體來看,銀行業機構應掌握專業合作社和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全面開展農機貸前調查,加強貸后管理和風險防控。同時,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特征,合理安排農機信貸資金,創新與農機貸款相配套的場庫棚貸款、作業費用、生產資料購買等流動資金貸款品種,為農業機械化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
湖南銀監局同時建議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對農機貸款實行財政貼息、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對大規模發放農機具貸款的銀行業機構給予一定獎勵。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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