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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辦法(試行)
關于印發《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甘農機計發〔2014〕74號
各市州、縣市區農機(農牧)局(委),省農墾事業辦及相關農場,有關農機補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
根據農業部有關要求,我局制定了《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同時,請根據本辦法,盡快制定本地區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辦法。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
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補貼信息系統”)的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優化升級等,確保補貼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促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順利實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補貼信息系統是指為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提供信息化支撐的網絡操作平臺,主要功能包括補貼申請、資格確認、供貨銷售、資金結算、信息統計、檔案管理、用戶管理、補貼產品管理等,實現補貼流程網絡化、操作便捷化、監管自動化。
第三條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積極爭取當地財政投入,加強補貼信息系統必需的軟硬件建設,按要求配置必要的軟硬件和得力人員,認真做好日常維護,為購機戶提供周到服務。
第四條加強人員培訓、管理維護和操作培訓,保障補貼信息系統正常運轉,按要求公開補貼信息,有效發揮系統作用。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補貼信息系統所涉及的各級農機、財政主管部門,生產、銷售列入補貼范圍農機產品的企業等用戶。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補貼信息系統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專人操作”的原則,分別設立省、市、縣三級農機、財政管理員,經本部門授權后管理補貼信息系統,縣級管理員部分職責可延伸至鄉鎮。管理員應熟悉購機補貼政策,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設立AB崗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七條省級管理員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對應權限的管理員、操作員、瀏覽員;市、縣級管理員、操作員、瀏覽員身份的開通、變更均需主管領導審批并向上級管理員備案;省級管理員根據農機生產企業備案信息開通生產企業用戶;經銷商用戶自主注冊,生產企業委托后生成。
第八條省級管理員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全省補貼軟件系統使用的業務指導,按規定通過補貼軟件系統暫停、取消經銷企業銷售補貼產品資格和農機產品補貼資格;
(二)制修訂省級補貼軟件系統管理辦法,強化省域內補貼軟件系統管理,明確省及以下管理員、操作員、瀏覽員和企業用戶等的職責,按規定加強監管,統一發布信息;
(三)及時審核補貼信息,每周同步更新補貼數據,當年所有補貼信息應于次年1月底前整理完成,確保準確無誤,并全部通過系統傳輸至部級補貼軟件系統,全程嚴防信息泄露;
(四)及時接收部級管理員發布的補貼更新信息,按規定做好補貼額一覽表和補貼產品信息錄入、變更及發布等工作,按規定格式導出產銷企業的用戶信息并向社會公布;
(五)加強補貼軟件系統源代碼和補貼軟件系統信息管理,以系統安全性、穩定性、先進性為重點定期組織檢查,做好系統維護、更新升級工作;
(六)根據補貼軟件系統運行要求,提出全省補貼軟件系統軟硬件升級完善、操作技能培訓建議,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七)及時向部級管理員提出補貼軟件系統升級完善建議,及時收集報告系統運行中的異常情況。
第九條市級管理員、操作員主要職責
(一)抽查審核補貼信息系統內申請信息;
(二)通過補貼信息系統監管全市補貼實施情況,嚴格按照縣級資金使用方案控制各類機具占用補貼資金;
(三)對轄區內縣級管理員予以業務指導。
(四)匯總上報縣級管理員、操作員、瀏覽員賬戶,查看收集本地區系統運行中的異常情況,指導縣級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及時向省級管理員提出補貼信息系統升級完善建議。
第十條縣級管理員、操作員主要職責
(一)審核補貼信息系統內申請信息,確保與申請材料的一致性、規范性、完整性;
(二)監管補貼信息系統內實施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三)農機和財政管理員共同做好補貼信息系統與補貼資金撥付系統的銜接工作;
(四)對轄區內生產企業、經銷商予以業務指導和培訓。
第十一條瀏覽員主要職責
(一)抽查審閱補貼信息系統內申請信息;
(二)監管補貼信息系統中本區域內實施情況,按有關規定執行,及時匯總上報相關補貼信息。
第十二條生產企業用戶主要職責
(一)及時選擇并上報經銷商,予以業務指導和實時監管,并承擔經銷商連帶責任;
(二)主動接受農機、財政管理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三)及時錄入銷售機具信息,保證其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
第十三條經銷商用戶主要職責
(一)及時錄入補貼機具信息,保證其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
(二)主動接受農機、財政管理員和生產企業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第三章系統維護
第十四條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當按使用需求對系統軟硬件運行情況進行維護。
第十五條省級管理員如需對全國標準版補貼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改動的,應書面向部級管理員報告,經備案同意后方可執行,并確保改動后的操作流程與省級年度實施方案一致。
第十六條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的差異性流程、個性化功能所發生的系統改動和非標準版系統技術評估費用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支付,現場技術服務費用由系統開發維護單位與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省級管理員根據農機生產企業備案信息開通生產、銷售企業用戶身份。已開通身份的用戶應按規定做好網絡和設備接入工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所有用戶可依據補貼政策操作程序變化的需求和工作實際,提出補貼信息系統功能修正和升級等變更建議,經省級管理員收集后統一報部級管理員。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對補貼信息系統的服務器和客戶端運行環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服務器在維修、停用和報廢前應進行安全性處理,防止系統信息泄露。
第二十條未經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批準,省級管理員和系統開發維護單位不得提供補貼信息系統源代碼、應用程序、信息檔案。
第二十一條每年補貼政策實施結束后,各用戶應對補貼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備份,補貼數據至少保存10年。
第二十二條補貼信息系統實行用戶實名制管理,所有用戶均應采用實名開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實行系統信息查詢日志化管理。
第二十三條補貼實施過程中,用戶若發現異常系統異常,應及時報告省級管理員;用戶應妥善保管登陸賬號和密碼,定期變更密碼;嚴格在權限范圍內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戶賬號登陸和操作;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公開發布和傳播涉密信息,不得讓無關人員查看補貼信息系統。
第二十四條因未按規定操作而發生信息泄露的,相關用戶須承擔相應后果和責任。生產企業應加強自身管理和所推薦經銷商系統操作的監管,經銷商發生信息泄露的,生產企業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大道無形我有型發布于2014-12-29 21:56求15年個人購置的農機補貼政策
- 席志田發布于2014-12-09 05:402015年的農機補貼比列是多少啊?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贠守忠發布于2014-10-02 19:57國家農機補貼確實好,最主要的一方面是農民買機械國家補貼一次不到位,農民拿不出那么多錢買,等補貼得一年多,這樣下來是一部分農民買不到誠意如意的機械,國家補貼要是一次到位買農機的單位該多好呀!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