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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發布地膜新標準 強制推廣0.010㎜以上地膜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新疆全面強制推廣使用厚度為0.010㎜以上的高標準農用塑料地膜,比以往全疆農田中廣泛使用的0.008㎜的地膜增加了0.002㎜。
12月8日,新疆質監局聯合自治區經信委、農業廳、工商局等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自治區質監局新修訂的《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標準,標準代號為DB65/3189-2014。新標準將此前的農膜“推薦性”地方標準修改為“強制性”地方標準,并對地膜技術要求主要指標做了較大修改:地膜厚度取消國家92標準0.008㎜**小公稱厚度,繼續保持2010地方標準**小公稱厚度0.010㎜;另外增加了0.012㎜、0.014㎜、0.20㎜三個公稱厚度。同時增加了推薦使用天數:厚度0.010㎜、0.012㎜為180天;厚度0.014㎜、0.020㎜為360天。
新標準修訂以“可回收”為目標,充分考慮新疆氣候特點(紫外線強、溫差大、風沙大)和農業生產方式(膜下滴灌、機械作業),兼顧農企利益、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確定的農膜厚度指標和物理機械性能指標,比較適合新疆農田地膜使用和機械化回收。
新標準頒布后,自治區農機局希望各地農機部門和農機制造企業(回收機)認真學習、貫徹新標準,廣泛關注,討論研究,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新標準的宣傳貫徹力度。農膜生產、銷售企業和廣大農戶要立足新疆實際,從農業可持續發展大局出發,做好適應性調整,自覺執行新標準,禁止生產、使用厚度≤0.008㎜的農用地膜。農機制造企業要加快適應回收標準膜的新型殘膜回收機改進步伐,研制出具有市場競爭力和市場需求的成熟機型,應用于農業生產中,促進全區農用地膜的機械化回收再利用。
此標準的發布,必將推動資源化再利用殘膜回收機的改進、研發和生產,加快此類機具的推廣應用,提高農田廢舊殘膜回收機械化水平,有效治理農田“白色污染”。
據了解,地膜新標準發布實施后,自治區經信委、輕工行辦將組織對地膜生產企業做好新標準的宣傳,并組織地膜生產廠家按新標準及時開機生產,保證市場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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