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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八大變化”實現新常態
3月16日,江西省農業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江西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全面啟動發布了2015-2017年新常態下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015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加大了改革創新力度,繼續堅持和完善“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模式,更加體現了尊重農民的自主權、順應市場化需求的原則,體現了公共財政政策的普惠與產業發展政策的重點導向,在政策實施格局上堅持簡政放權,在政策操作層面上的堅持刪繁就簡,著力推進政策實施的針對性、穩定性、普惠性、安全性,切實保障資金安全和干部安全,確保補貼政策高效安全實施。改變以往農機部門“無所不管”、“包打天下”的局面,進一步為基層農機部門松綁,確保農機部門能集中精力把該管的事情管好。
今年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八個方面:一是新《方案》有效期三年。新《方案》的時間跨度從2015年-2017年,有效期達三年,年度內有部分政策變化可以進行調整。改變了往年“一年一個政策方案、年年政策靠坐等”的局面,真正實現補貼政策延續性和常態化。二是擴大補貼對象。將直接從事種養殖業的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糧食收儲企業以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其他居民列為補貼對象。三是壓縮補貼品目,突出補貼重點。補貼品目由2014年的86個壓縮為46個,重點保證糧油生產發展所需機械設備,對插秧機、烘干機、大中型拖拉機、植保機械、聯合收割機等機具實行敞開補貼,提高水稻生產機械化水平。四是統一補貼標準。取消血防區補貼政策,血防區與非血防區都按統一的補貼額度進行補貼。五是取消補貼產品門檻。取消補貼產品同支持推廣目錄相掛鉤的規定,只要獲得了部或省級有效農機推廣鑒定證的產品均可按要求申報。六是明確主體責任。購機者和農機產銷企業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法律責任,農機部門只對補貼申請的合規性負責。七是突破補貼機具省域間購買的限制。補貼對象可以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購機,也可通過企業直銷等方式購機。八是明確補貼有效性。獲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必須由購機者到縣級農機部門提出申請,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資金補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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