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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5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情況的公示
關于湖北省2015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情況的公示
〔2015〕第21號
根據《湖北省農機局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工作的通知》(鄂農機函〔2015〕68號)文件要求,有關企業通過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管理信息系統申報了產品歸檔信息。經對相關申報信息進行整理,形成了《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三批)》,現予以公示,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公示期為:2015年8月20日至8月28日18:00。
2、請各地農機部門、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反饋材料,所反映的問題應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饋材料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
3、對于報送虛假信息的企業,一經核實,我局將取消其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企業自行承擔。在歸檔信息導入我省補貼系統之前,企業不得提前操作,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業承擔。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彭儀,027-87664490;蘇仁忠,027-52233757
地址:武漢市武珞路519號農業事業大樓23樓湖北省農機局產業發展處
郵編:430070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8月20日
關于湖北省2015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情況的公告
〔2015〕第13號
根據《湖北省農機局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工作的通知》(鄂農機函〔2015〕31號)文件要求,經過企業填報、網上公示、專家組審核等各項工作后,目前我省第二批歸檔工作業已完成。現對歸檔情況予以公告,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附件1為歸檔完成產品,待導入我省2015年補貼管理系統后,即可進行補貼操作。
2、附件2為不予歸檔產品,具體原因詳見備注說明。
附件:1.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第二批歸檔產品信息表。2.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第二批不予歸檔產品信息表。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5月19日
關于湖北省2015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情況的公示
〔2015〕第11號
根據湖北省農機局《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工作的通知》(鄂農機函〔2015〕31號)文件要求,有關企業通過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管理信息系統申報了產品歸檔信息。經對相關申報信息進行整理,形成了《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現予公示,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公示期為:2015年5月5日至5月12日17:00。
2、請各地農機部門、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反饋意見,所反映的問題須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饋材料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
3、對于報送虛假信息的企業,一經核實,我局將取消其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企業自行承擔。在歸檔信息導入我省補貼系統之前,企業不得提前操作,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業承擔。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彭儀,027-87664490;蘇仁忠,027-52233757
地址:武漢市武珞路519號農業事業大樓23樓湖北省農機局產業發展處
郵編:430070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5月5日
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工作的通知
鄂農機函〔2015〕31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機化司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分類分檔、補貼額確定及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4〕183號)要求,經研究,定于4月下旬組織開展我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范圍
除國家統一歸檔的品目外,在我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歸檔范圍內的品目(詳見附件),均需申報歸檔。
二、資質條件
申報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且應是2015年4月15日前已獲得部級或省級(包括湖北省和其他省份)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農業用北斗終端產品須為通過湖北省支持推廣目錄評審的產品。
申報我省第二批歸檔產品的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應截止到2015年4月15日及以后,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推廣鑒定證書必須及時取得新證,否則將從我省下年度補貼范圍中剔除。
已被取消補貼資格、鑒定證書不在有效期內,或者不符合生產許可證管理、強制性認證管理等的產品不得申報。
我省第一批歸檔完成的產品(第一批歸檔公告附件1中的產品)無需再申報;我省第一批暫未歸檔的產品(第一批歸檔公告附件2中的產品),須重新申報,并將相關證明材料與檢驗報告打包上傳。
三、填報方式
企業需登錄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管理信息系統(61.183.175.23:9000/njbt/),點擊“注冊”(第一批歸檔時已注冊用戶名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完善企業信息并提交后,由省農機局進行審核(第一批歸檔時已注冊用戶名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可直接填報)。待審核通過后,企業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企業須按要求在系統中填報相關歸檔信息,包括企業信息、產品大類、小類、品目(品目須與鑒定部門發布鑒定信息中的“所屬品目”一致),主要分檔參數、產品圖片、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以及檢驗報告等,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產品還需提供證書及其附件。證書、推廣鑒定報告以及檢驗報告均須為原件彩色掃描件。
如企業產品名稱與農業部發布的品目不符的,企業須提供該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核發單位出具的歸檔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將原件掃描后上傳至歸檔系統。
四、相關要求
1、主要分檔參數須按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中“實測值”填寫。省農機局將組織專家對填報信息進行審核,如產品信息填報不全、不準確,造成無法明確歸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則,該產品將歸入本品目**低檔次。
2、每個型號的農機產品均需按照要求進行申報歸檔,第二批歸檔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
3、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歸檔工作,按要求準確完整申報歸檔信息。產品信息申報不全的產品將無法準確歸檔,影響相應產品正常享受補貼,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將由各企業自行承擔,望各企業給予理解與配合。
4、企業申報的歸檔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申報企業對申報產品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送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聯系人:彭儀、蘇仁忠,聯系電話:027-87664490、027-52233757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4月20日
關于湖北省2015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情況的公告
〔2015〕第9號
根據《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鄂農機函〔2015〕18號)要求,經過企業填報、網上公示、專家組審核等工作后,目前我省第一批歸檔工作已完成。現對歸檔情況予以公告,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附件1為歸檔完成產品,待導入我省2015年補貼管理系統后,即可進行補貼操作。
2、附件2為暫未歸檔產品,生產企業須在我省第二批歸檔時重新申報,并將相關證明材料與檢驗報告打包上傳,待核實確認后再行歸檔。
3、附件3為不予歸檔產品,具體原因詳見備注說明。
附件:1.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第一批歸檔產品信息表。2.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第一批歸檔待核實產品信息表。3.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第一批不予歸檔產品信息表。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4月14日
關于湖北省2015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情況的公示歸檔情況的公示
〔2015〕第5號
省農機局于3月中旬發布了《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鄂農機函〔2015〕18號),要求在我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歸檔品目范圍內的企業,登錄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產品歸檔信息申報。經對相關申報信息進行整理,形成了《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現予公示,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公示期為:2015年3月24日至3月31日17:00。
2、我省對“所屬品目”與歸檔系統中申報品目不一致和申報資料不合格的產品,進行了剔除。
3、請各級農機部門、農機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反饋意見,所反映的問題須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饋材料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
4、對于報送虛假信息的企業,一經核實,我局將取消其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企業自行承擔。在歸檔信息導入我省補貼系統之前,企業不得提前操作,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業承擔。
聯系人:彭儀、蘇仁忠,聯系電話:027-87664490、027-52233757
郵寄地址:武漢市武珞路519號農業事業大樓23樓湖北省農機局產業發展處
郵編:430070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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