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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農牧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商務廳關于開展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甘農牧發〔2015〕90號
各市(州)農機(農牧、農業、農林)局(委)、財政局、商務局:
農業部、財政部《2015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將我省列入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范圍。根據《農業部、財政部、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甘肅省農牧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商務廳聯合制定了《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與農機購置補貼同步實施,各試點縣(區、市)要在落實好購置補貼的同時,根據報廢更新需求,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要強化資金監管,及時總結補貼試點工作經驗和成效,做好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經費,保障農機報廢更新工作順利進行。農機、商務部門要依法對農機報廢回收工作實施監管,防止報廢農機再次流入市場。各市州要抓緊組織試點縣開展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將試點工作實施情況分別報送省農機局監管辦、省商務廳市場體系建設處和省財政廳農業處。
甘肅省農牧廳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商務廳
2015年3月30日
抄送:農業部農機化司、財政部農業司、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
新聞來源地址: http://gsnj.gsn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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