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云南省關于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的通報
云南省關于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的通報
各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克服新冠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嚴格貫徹落實《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密切配合,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從目前實施情況看,存在部分地區政策落實進展緩慢,補貼資金結算兌付滯后,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現將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通報如下。
一、實施情況
(一)全省情況。2020年中央財政下達我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39967萬元,各地上年結轉使用資金1252萬元,共計41219萬元。截至10月12日,全省共受理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34685萬元,占年度補貼資金總量的84.2%。共結算兌付補貼資金2720萬元,占年度補貼資金總量的6.6%。
(二)各州市情況。保山市和迪慶州已經基本完成補貼資金申請受理工作;昆明市、德宏州、楚雄州、紅河州、曲靖市補貼資金申請受理比例達90%以上;文山州、西雙版納州、麗江市、玉溪市、昭通市、怒江州補貼資金申請受理比例低于80%,其中玉溪市和昭通市分別還有1724萬元和877萬元資金存量。迪慶州補貼資金結算兌付補貼資金比例為85.5%,其余州(市)結算兌付補貼資金比例低于21%,其中保山市、德宏州、大理市、普洱市、文山州、昭通市結算兌付補貼資金比例為零。
(三)各縣市區實施情況。陸良縣等共64個縣(市、區)補貼資金申請受理比例達95%以上,已基本完成補貼申請受理工作;魯甸縣、巧家縣、麻栗坡縣、麒麟區、永平縣、西盟縣、威信縣、河口縣、臨翔區、永勝縣、貢山縣、呈貢區、永善縣、寧洱縣、水富市、元江縣、瀘水市、福貢縣、鹽津縣等19個縣(市、區),補貼資金申請受理比例低于50%;新平縣、元江縣、永勝縣、華寧縣、馬龍區、麒麟區、魯甸縣、臨翔區、勐海縣、永善縣分別還有667萬元、550萬元、367萬元、321萬元、239萬元、231萬元、229萬元、218萬元、217萬元、205萬元資金未受理補貼申請,資金留存量較大。紅河縣等9個縣(市、區)結算兌付補貼資金比例達50%以上,其中紅河縣、香格里拉市、西山區完成全部補貼資金結算兌付工作;魯甸縣等97個縣(市、區)尚未開始補貼資金結算兌付工作。
二、工作要求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要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是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轉型升級的根本保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精神,一是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快補貼資金執行進度,確保按質按期完成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目標和任務;二是要落實補貼政策實施風險防控責任,加強農機生產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踐諾管理,強化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查處;三是要全程全面公開補貼信息,擴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主動接受廣大農民群眾的監督;四是要全面推廣使用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因地制宜開展高效補貼辦理服務,便利購機者申領補貼,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多跑一次”目標;五是要克服困難,嚴格按受理申請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要求開展工作,抓好各環節責任落實,切實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六是要嚴格按《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云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云農機〔2020〕3號)要求,積極、規范、高效開展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對補貼政策實施緩慢,推諉拒不執行農財兩部精神的地方,省農財兩廳將視情況報省政府同意后,通報州市政府。
附件:云南省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度表(10月12日)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20年10月22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