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2006年農機投訴:四大焦點曾相識
發布日期:2007年2月12日 來源:《中國農機化導報》 作者:張 望 通訊員 趙牧風
2006年,中國消費者協會農機投訴站收到農民對各種農機產品的投訴共211件,受理129件,處理完畢125件,結案率97%,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78.46萬元。
在211件投訴中,
聯合收割機89件,占總投訴量的42%;
拖拉機47件,占22%;柴油機24件,占11%;其它農機具及農機零配件51件,占25%。另外,補貼機具質量投訴29件,占13.7%。數據顯示,2006年的聯合收割機投訴比2005年上升了12%,拖拉機投訴比2005年下降了12%。
集體投訴增加
去年,三人以上的集體投訴事件共有17件,其中收割機集體投訴12件。集體投訴的特點是投訴農民人數多,反映產品質量問題大,處理困難。
2005年江蘇省邳州市18位農民購買了某廠生產的
半喂入聯合收割機,農民普遍反映使用200小時后,收割機揚谷攪龍壁、斜谷攪龍、糧倉等多部位磨穿,割臺變形離位,發動機啟動困難,割茬向左側倒扶,影響正常作業,損失率高等。2005年農民曾與經銷部門簽訂了修理協議,但2006年使用中又出現了一些問題,農民認為該機作業實在不理想,無法收回投資成本,于是將收割機開到省信訪局反映情況,后經有關部門調解,企業給予每戶農民6萬元的誤工補償費。
集體投訴一般為農民購買了某廠生產的同一型號農機產品,在使用中發現了相同的質量或者服務問題,給農民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于是他們先后或同時向有關部門投訴,通常在案件得到處理但未妥善解決時,農民比較憤怒,有的農民甚至將機具拉到政府門前申訴,造成很壞影響。對于集體投訴,各農機投訴站要充分重視,及時查清原因,找出被投訴方應負的責任,積極進行調解。拖延時間遲遲不處理會引起農民的不滿,事態擴大后處理更加困難,甚至影響社會的安定和諧。
新開發的特種用途農機產品質量問題突出
近幾年,具有特殊用途的農業機械如雨后春筍般不斷創新出來,有的甚至是農民根據生產需要自發研制生產的,這些產品目前尚處于初級開發階段,很不成熟,結構原理、可靠程度均存在一些問題。而這些產品的生產也未形成一個系統的行業,既無標準,也無正規的市場銷售服務網絡,售后服務和配件供應很不規范。
2006年初,山東單縣吳吉海等14位農民從縣電視臺廣告上看到江蘇某廠生產的山藥、牛蒡防塌溝雙行挖溝機,購買后用于挖掘山藥,使用中大架開裂,刀軸聯接盤開焊,升降機構、鉆桿軸承多次損壞,機子跑偏,后廠家將偏置式鉆桿改為正置式,使用效果仍不理想,需在拖拉機機頭上壓置100—150kg的重物才能防止機頭翹起,行走跑偏。農民很不滿,紛紛要求退機。
這些有著特殊用途的農機產品由于是企業自行設計、生產、銷售,缺少中間流通領域的參與,而且多為跨省銷售,又無行業標準約束,投訴后處理難度很大。因此,農民購買時要慎之又慎,千萬不要僅憑廣告或宣傳,在不了解產品性能和使用情況后盲目購買,否則后悔晚矣。
適應性、可靠性投訴增加
2006年中消協農機投訴站收到農民對玉米收獲機的投訴共11件,主要問題是可靠性差,故障太多。山東濰坊市農民李法孔,2006年7月購買一臺互換割臺式玉米收獲機,使用17天,發生故障9次,后輸出軸斷2次,變速箱破裂2次,分動箱壞2次,摘穗箱壞3次。河北永年縣農民劉彥龍,2006年8月購買一臺背負式玉米收獲機,使用僅3天割臺受力拉桿斷,整個割臺掉了下來,割臺變速箱破裂,割臺鏈輪經常脫落,鏈條常斷等。山東東營市農民賈廷勝,2006年9月購買一臺背負式玉米收獲機,割臺傳動箱壞了3個,對輥壞了2個,輸送槽軸斷。
玉米收獲機是國家試點補貼的產品,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減輕農民勞動強度,又是農民致富投資的熱門農機產品。目前有很多企業紛紛投入玉米收獲機的生產大軍,但正式投產前,一定要做好產品的可靠性考核,待產品性能穩定后,再大批量生產,否則農民購機后故障頻發,將嚴重影響農民的合法權益,給農民帶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
由于國家的大力推廣,水稻插秧機也是近幾年來熱銷的農機產品,但手動式插秧機不屬于推廣范圍。由于手動式插秧機價格便宜,適于小田塊作業,具有一定的市場需求,因此,有些企業正在大量生產,但產品的適用性,可靠性存在一些問題,原有的手動式插秧機質量標準也已過期作廢。
2006年春,黑龍江省哈爾濱、大慶、佳木斯等地區78戶農民購買了湖南長沙縣黃花鎮步賢農機具廠生產的中華四十齡自走式水稻插秧機共計92臺,在使用中發現機械夾不住秧苗,傷苗嚴重。廠方認為機械無問題,是農民所育秧苗達不到18cm以上要求,但農民依據要求將秧苗育到18cm以上時,還是無法正常使用,要求廠方派人調查處理,但廠方至今拒絕處理,態度十分惡劣。
部分型號的半喂入水稻收割機
2006年農民對半喂入收割機的投訴22件,占水稻收割機的46.8%。半喂入收割機結構復雜價格昂貴,使用調整和修理技術要求高。但是由于半喂入收割機的諸多優點,如生產效率高,作業質量好,可完整保留作物莖稈,作業不易下陷等,很受水稻種植區農民的歡迎。再加上國家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的扶持,不少農民尤其是江浙一帶的農民購買和使用半喂入聯合收割機發家致富。許多農業生產企業看好這個市場,紛紛上馬投產,甚至一些外國機型也參與進來,但有一些企業生產的半喂入收割機卻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可靠性差,故障多,尤其是易損件,如皮帶、軸承、割刀、鏈條、履帶易損壞,這些零件往往沒有三包,由農民自費購買。安徽全椒縣農民林保華2005年8月購買了1臺半喂入收割機,使用中出現了發動機高溫,滾筒齒輪2次損壞,扶禾鏈輪2次損壞,2根履帶斷裂,割臺支架斷2次,切草刀架變形,供給鏈經常跳槽,喂入鏈輪上的滾珠管全部磨損,軸承,鏈條損壞,同時損失率高,撒糧嚴重。2005年廠方曾給與升級改造,但故障仍然頻頻發生。使用1年,自費修機2萬元,油和雇工費3萬元,不但未掙到錢,連還貸的能力都沒有了。
二是服務不及時。由于半喂入收割機技術含量高,當地經銷單位和維修站不會修理,一般要由廠家三包人員修理。如果廠方三包人員缺少或不能及時到位,必定影響收割機的正常使用。湖北孝感市6位農民購買了某廠生產的半喂入收割機,2005年水稻收割中服務還算及時,但2006年麥收時廠方三包人員減少,到位遲,未能及時服務,引起農民不滿而投訴。當地有關部門處理了兩個月,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才解決。
三是配件價格高,而且供應不及時。半喂入收割機配件價格高是農民普遍反映的問題,而且企業規定易損件不三包,完全由農民負擔,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加大了投資風險。同時半喂入收割機配件不通用,農忙季節如果三包人員服務不到位,又買不到配件,農民損失慘重。
農民違章操作導致事故
國家非常重視產品的安全性能要求,一方面,國家強制性標準對農機產品的安全有詳細的要求,另一方面,通過國家抽查對農機產品的生產進行約束檢查。但是農民在使用農業機械時卻往往忽略了安全問題,有一些農民不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或不嚴格按照要求使用機械,造成人身傷害事件時有發生。
2006年8月,湖北荊門市某農民在使用聯合收割機時,因糧倉堵塞,不停機排除故障,反而用手挖糧,衣袖被出谷攪龍帶入致使右手肘部以下截肢,造成終身殘疾。據查,該機出口攪龍有防護裝置,糧倉邊緣至攪龍的距離大于550mm的要求,發生事故屬使用不當造成。又如,河南杞縣某農民在拖拉機作業完以后,倒停在房前的坡地上,未按要求拉起手剎,又沒有在前后輪輪胎下放置三角墊塊,只是掛了倒擋。當機手在機后換置旋耕刀時,拖拉機突然自動打火,啟動倒車,將機手撞傷,由于機手違反了操作規程,又不能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因此無法獲得醫療費用的賠償。
發表于 @ 2007年03月17日 20:10: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