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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的緊急通知 |
農明字[2008] 第58號 |
發布時間: 2008-6-21 9:20:57 農業部辦公廳 供稿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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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林、農牧)、農機、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煤電油氣運和農資供應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30號)精神,落實農業抗震救災有關措施,保障“三夏”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化肥等農資市場秩序,切實加強農資特別是肥料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各種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行為,我部決定從6月15日起至9月底集中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當前正值農業抗震救災、“三夏”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助奧行動”的關鍵時期,各級農業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下定決心,堅定信心,堅決打贏農業抗震救災和“三夏”農業生產兩場硬仗,全力以赴幫助災區恢復農業生產和重建家園,奪取全國夏季糧油和秋季糧食豐收,切實做好奧運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根據農業抗震救災、“三夏”生產和“助奧行動”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盡快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點,明確分工,加強領導,狠抓落實,進一步加強農資特別是肥料市場監管,保障災后農業恢復生產、“三夏”生產和供奧運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突出重點,整體推進 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以保障災后農業恢復生產、“三夏”生產和奧運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為重點,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一)加強災區農資監管,保障災后盡快恢復農業生產。災區農業部門要積極組織農業執法人員,深入到農資市場、經營網點開展拉網式檢查,特別是針對當前災后恢復生產急用的種子(種苗、種禽)、肥料、農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等重要農資產品,進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嚴厲打擊制假黑窩點,堅決取締無證、無照非法經營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沒收不合格的農資產品。對趁災制假販假、囤積農資、哄抬價格的行為要及時會同物價、工商等部門堅決查處。加強對災區農資企業恢復生產的指導服務,對四川、陜西、甘肅地震重災區肥料生產企業已經到期或即將到期肥料登記證的有效期延長至2009年5月底。 (二)加強“三夏”農資監管,保障“三夏”農業生產。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大對“三夏”和秋播農資的監管力度,確保“三夏”生產順利進行。一是要加強農資市場調研,及時掌握農作物種子、化肥等“三夏”農業生產所需重要農資供需情況。對農資供應短缺、影響“三夏”生產的,要及時幫助組織貨源,滿足供應。當地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部門協調解決。二是要加強農機質量監督管理,認真做好農機產品質量調查和財政資金補貼購置機具的質量督導,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機產品和農機零配件,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嚴格執行農機試驗鑒定和強制性認證制度。三是對肥料、農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資加強抽檢,提高農資質量,保障夏種和夏管,為秋季糧食豐產打下堅實基礎,實現今年災區損失非災區補,確保夏季糧油和全年糧食豐收。 (三)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從源頭上保障奧運農產品質量安全。各級農業部門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一是以排查禁用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為重點,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清理整頓。深入檢查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生產、經營、使用以及標簽標識管理等情況,依法打擊各種非法生產經營假劣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堅決杜絕違法生產銷售各種禁用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在產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藥物成分的違法行為,整頓和規范農業投入品市場秩序。二是要加強農資使用環節監管。對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小區)、水產養殖基地及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要逐一檢查其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和庫存情況,堅決防止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行為。三是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加大對農業投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例行監測,重點監測群眾反映較多、問題突出的區域和企業。要及時整理監測結果,發布預警公告,提醒廣大農民不要購買質量不合格產品。對質量不合格、源頭不明確的農業投入品,要及時上報上級農業部門,與相關部門聯合行動,徹查源頭。四是強化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的服務指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規定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宣傳培訓力度,指導廣大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資,從源頭上保障供奧運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切實加強案件查處和曝光力度。各級農業部門對在災后恢復農業生產、“三夏”生產中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的行為,以及“助奧行動”農業投入品監管中發現的制售、使用高毒農藥,違禁獸藥、藥物及非法添加物等違法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一是加強案件查處。充分發揮“12316”三農服務熱線的舉報投訴功能,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于情節惡劣、影響范圍大的案件,要迅速調查取證,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徹查假劣農資的來源和去向,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案件,要及時上報案件信息,發送協查通報,確保徹查源頭,端掉窩點,消除危害。二是加大案件的曝光宣傳力度。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曝光力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各種方式宣傳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工作進展和聲勢,構筑農資打假社會監督網絡,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的良好氛圍,確保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取得預期成效。 三、協調配合,狠抓落實 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內容多,要求高,涉及面廣,任務重,責任大。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發揮牽頭作用,加強與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的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加強信息溝通,提高農資監管齊抓共管的整體效能。 各地在“夏季百日行動”中,要認真總結成效、經驗和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同時要分析本地農資監管的新情況、新特點,探索農資監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強信息統計和報送工作,及時報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發事件。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情況統計表和大要案統計表,在“夏季百日行動”期間實行月報制度,請各省(區、市)于7、8、9三月每月25日前,以電子版和書面形式同時報送我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上半年農資打假情況統計表請于6月25日前報送,第三季度統計表不再單獨報送。 聯系電話:010—64192694 傳真:010—64193157 電子郵件:nybdjb@agri.gov.cn 附件:1.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情況統計表 2.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大要案統計表 農業部辦公廳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
發表于 @ 2008年07月01日 20:27:00 |點擊數()